金融强国六大核心要素明确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张莫 向家莹)《经济参考报》1月18日刊发文章《金融强国六大核心要素明确》。文章称,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日前开班。去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将金融工作上升到更高战略高度,释放了我国金融事业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信号。此次研讨班则明确了金融强国建设的关键核心要素,指明了我国建设金融强国的实践路径。
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有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
多个数据显示,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金融大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多达4000多家,5家大型商业银行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我国还建成了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以及第二大保险、股票和债券市场,普惠金融也走在世界前列。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不断稳固。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从2014年的81.43万亿元攀升至2023年末的235.48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
不过,从“金融大国”到“金融强国”,我国仍有一段路要走。从“强大的货币”这一要素分析,“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稳中有进,但在支付、投资、融资和储备四个功能上的国际份额与主要国际货币相比还存在差距。”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表示。从“强大的金融机构”这一要素分析,在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看来,金融机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近年来不断增强,但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国际化展业能力与国际先进机构仍存在差距,深度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还不足。王一峰同时表示,在“强大的金融监管”方面,我国金融监管不断补短板、强弱项,监管强化“长牙带刺”,但与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相比,在宏观审慎、全面监管、事前监管方面还有提升空间。
建设金融强国需要长期努力,久久为功。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六大体系”指明了我国建设金融强国的实践路径。针对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中小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不只是全国性银行的补充。中小银行与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门当户对”,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相容性。政策应进一步发力支持发展较好的中小银行,从而改善金融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等状况。他还指出,也应进一步做大做强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相对灵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针对“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任涛则建议,注重根据不同产业体系的全周期生命特征,统筹不同金融体系、境内外各类金融资源,为客户提供陪伴式、共同成长的全周期服务,源源不断地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注入优质金融血液。
“产品与服务创新,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恪守风险合规底线。与此同时,产品和服务能力建设要对标国际先进同业,既能够参与国际竞争,又管得住对应风险。”王一峰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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