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公布奖励办法 举报传销最高奖励5000元
原标题:天津滨海新区公布奖励办法 举报传销最高奖励5000元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及时查处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滨海新区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日前,天津滨海新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公安局、滨海新区财政局联合印发《滨海新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称举报人)以书面、电话、网络、来访等方式,对滨海新区辖区内的传销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予以相应奖励。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88908890”便民服务热线或“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也可向滨海新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奖励条件:
1.举报人为实名举报;
2.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3.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
4.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
5.被举报对象在滨海新区范围内从事传销活动。
奖励标准:
1.举报网络传销,提供涉嫌传销活动的详细事实、线索及相关证据,并直接协助调查且经查证属实的,奖励5000元;提供涉嫌传销活动的基本事实、线索及相关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0元。
2.举报传销窝点、传销培训活动场所等,查获50人以上的,奖励5000元;查获10人至50人(含50人)的,奖励3000元;查获10人(含10人)以下的,奖励1000元。
(通讯员 赵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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