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活垃圾拟实行差别收费
原标题:东莞:生活垃圾拟实行差别收费
东莞市拟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东莞市发改局日前就此召开了听证会,现场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均有两套方案。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调价方案二结合垃圾分类和收运情况实行差别收费,激励全民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得到绝大多数听证代表的支持。
东莞市发改局将考虑和研究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听证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
居民用户每月增加垃圾处理费约1.89元
2010年改革计收方式后,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大幅上升,2017年全年收入为6.73亿元。但据城管部门统计,近年支出也大幅度上升,从调价前2008年的5.06亿元大幅增加到目前的近20亿元,主要由市、镇、村(社区)负担。根据《东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的结论,2015-2017年度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平均定价成本为433.88元/吨。其中,2017年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为476.89元/吨,目前收支缺口非常大,需要适当调整收费标准予以补偿,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和环境保护。
调整方案一以各类收费对象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理成本为基础,核定各类收费标准。其中居民按用水量折算计征。考虑到住宅小区承担了部分清扫收集工作,收费标准按80%计收,从现行的0.55元/立方米调整到0.64元/立方米,上调16.4%;方案二在方案一基础上,结合垃圾分类和收运情况实行差别收费。比如实行垃圾分类物业住宅小区的居民按收费标准的90%计收。
总体来讲,方案一综合上调幅度约29.2%,其中居民上调16.4%,按营业面积计征对象上调约34%,按垃圾量计征对象上调40%。方案二基本收费标准与方案一相同,只是对垃圾分类情况实行约束或激励措施。
居民用户方面,按每户月均用水量21立方米计算,居民用户每月每户增加垃圾处理费支出约1.89元。非居民用户方面,按营业面积计征的商铺,每月每户平均增加支出约13元;按垃圾量计征的对象,平均每家企业每月增加支出约20元。
绝大多数听证代表赞成差别收费
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听证代表倾向于方案二,认为其既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的公平原则,又以差别收费奖励全民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符合现代城市形象和环境长远发展。
消费者听证代表周萍认为,与周边城市相比,东莞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提价空间呈现出来的可行性强,其目的也是为了实现全民垃圾分类。她还表示,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奖赏,对于工业有害垃圾则提高收费增幅。消费者听证代表刘辉超认为差别收费有利于垃圾分类的实施,从而降低垃圾量,同时对于居民用户可考虑阶梯收费,引导控制垃圾量。
也有听证代表认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增幅不大,可行性较强。但收费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要保护城市环境,减少垃圾污染,政府引导非常重要。比如哪些垃圾可回收,哪些垃圾不可回收,估计很多市民都不是很清楚,这就说明政府的宣传和引导做得不够,不利于生活垃圾回收成本的降低。只有大众都能真正地参与垃圾分类,最终才能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全媒体记者 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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