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长护险政策再升级
为破解失能人员照护难题、减轻家庭照护负担,近日,绍兴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新政,进一步完善绍兴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此次政策升级后,不仅待遇标准提高,服务衔接也更顺畅,意味着绍兴长护险制度向着更精细化、更人性化的方向升级。
政策调整最直观的变化是护理待遇提标。重度失能Ⅰ级机构护理支付标准从40元/床·日提高到50元/床·日,居家护理支付标准和时长保持不变。新政同时明确居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支付标准和支付限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供居家护理。
结算规则也迎来优化,保障衔接更加灵活顺畅。以往更换护理方式,相关待遇要次月才能生效;如今,参保对象不论是变更长护服务机构还是调整护理服务方式,待遇均可当日生效,彻底消除保障“空窗期”,实现无缝衔接。
自长护险制度落地实施以来,绍兴已搭建起覆盖评估、服务、监管的全流程保障体系。目前全市长护险参保人员已超469万,累计2.62万名失能人员享受待遇,减轻家庭照护经济负担2.83亿元。全市遴选定点长护服务机构110家,在册护理人员3311人。
“随着政策持续迭代升级,长护险这张民生保障网正越织越密、越织越暖。” 绍兴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依托政策引导,推动长护险服务朝着专业化、人性化方向提质增效,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及其家庭,切实感受到这份有温度的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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