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黑龙江省司法厅日前印发《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程跟踪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制度创新为牵引,构建覆盖全流程、衔接各层级的立体化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全面压紧压实各级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为5月1日即将施行的《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落地见效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以高质量法律援助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制度》紧扣法律援助法与省法律援助条例要求,创新构建“三纵三横”监督体系。纵向覆盖省、市、县三级分管领导,横向联动业务科(处)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案卷审核人员,形成穿透式、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格局,通过量化跟踪指标、规范办理流程,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型,营造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为推动责任落地见效,《制度》实行量化管理,明确不同岗位的跟踪任务要求,分管领导每人每年全程跟踪案件不少于1件,业务科(处)长每人每年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案卷审核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3件。通过具体化、可落地的量化要求,推动监管责任从“软要求”转变为“硬指标”,倒逼各级质量跟踪主体主动履职、靠前指导,切实把质量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制度》实施全链条闭环管理,细化案件全流程跟踪标准,严格把好“六关”,筑牢质量底线。指派环节2日内核查律师资质,严把案件“启动关”;阅卷环节督促全面梳理证据、规范制作笔录,严把“证据关”;会见约见环节明确时限要求,全面告知权利义务,严把“沟通关”;出具法律意见时严把事实依据与法律适用,严守“专业关”;公开审理案件实行庭审旁听,现场监督履职成效,严守“维权关”;办结归档时核查卷宗完整性与规范性,严把“收尾关”,实现从受理指派到卷宗归档全流程、无死角、可追溯监管,以规范标准督促引导规范办案,坚决杜绝敷衍拖沓、监督缺位等问题。(翟静 记者 蔡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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