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16条重点措施 支持新时代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海关总署12日出台16条重点措施,支持新时代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具体措施包括,拓展“铁海联运”“空陆联运”“空空中转”业务,优化铁路快通、过境班列集拼、集散监管模式;因地制宜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支持中部地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促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探索将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推广至铁路口岸,支持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支持中部地区依托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打造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示范区,扩大“跨境一锁”“蔬菜直供”等监管试点;加快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通过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完善中部海关监管数据共享和风险防控模型共用工作机制,塑造区域安全发展环境。
据介绍,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指导中部地区海关充分发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落实落细16条重点措施,出台配套细化举措,紧扣“三基地一枢纽”战略定位,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协同发展格局,为更好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力量。(记者 欧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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