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支持工业标准厂房分割登记“上户”
原标题:陕西支持工业标准厂房分割登记“上户”
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联合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商务厅出台了推进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鼓励全省范围内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标准厂房按幢、层等基本单元进行产权分割转让。工业标准厂房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上,统一规划、符合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的工业生产用房,当前已成为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主要承载平台。
早在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发文明确,要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进行分割,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广东、湖南、天津等地已相继出台省级层面的政策,推进本省(市)内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制度改革。
“这是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满足经营主体发展之需的重要举措。”6月27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田江说,“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资产,助企解决用地、用房、融资等难题,对稳定企业投资预期和信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生力军’、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应企业所“呼”,省内多地已在“试水”,出台支持鼓励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转让政策。
“以往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整栋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书。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也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这就导致一部分已建成的标准厂房闲置。”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田小龙说,“当前,产业园区内中小型企业聚集,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多,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园区内的企业对拥有合法性厂房、办理分割厂房不动产权证书、用厂房进行抵押融资的需求非常强烈。”
2022年,咸阳市出台《咸阳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登记实施意见(试行)》,尝试开展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登记。2023年2月,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咸阳中创悦·丝路产业园项目5家入园企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咸阳市颁发的首批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厂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目前,该产业园入驻企业50多家,已有18家企业与园区开发主体购买厂房,并登记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与选址自建厂房相比,在规划明确、配套成熟的产业园区购买建好的标准厂房,对企业来说运营成本更低。并且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企业在银行贷款更加容易。”已入驻咸阳中创悦·丝路产业园并办理了厂房不动产权证书的咸阳诚信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柴小莉说。
徐田江表示:“省内各地从发展实际出发,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厚植经营主体发展沃土。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各地面临分割产权产权证难办理、融资不顺畅、司法拍卖影响产业园区规划等问题。因此,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出台政策,理顺机制、明确责任。”
立足省内发展实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在参考其他省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5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转让的通知,围绕产权分割转让条件、不动产登记、分割产权融资支持、分割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对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有关事项进行安排部署。
相较国内其他地区的改革举措,陕西省着重在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转让的监督管理上下功夫,构建工业标准厂房分割产权全周期管理体系,确保改革充分发挥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添动能。
“5个部门协同发力、明确职责,规范产权分割转让流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及时查处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改革稳妥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徐田江说。
眼下,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细化工业标准厂房分割产权的确权登记及转让细则。(杨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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