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三个结合,护航企业发展
今年初,最高检决定开展为期10个月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这是助推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陕西省安康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宽严相济、标本兼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依法依规“护企”
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我们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该严则严、当宽则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依法依规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一是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办案、公平公正执法,今年以来,我们集中办理了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批捕3件11人,起诉6件21人。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利益输送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
二是依法准确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准确把握刑事经济案件与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不使案件“带病”进入刑事诉讼环节,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不断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召开了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推进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常态化推进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减轻企业讼累。依法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侦查职能作用,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涉企民事经济纠纷等相关案件,办理人大代表涉企意见建议案2件、省委巡视组转办的涉企申诉反映件1件。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用心用情“助企”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重在“护”、要在“实”,我们结合安康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用心用情助力企业依法经营和健康发展,助推营商环境实现最优化。
一是加强规范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持续完善和落实好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性审查工作,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注意结合犯罪情节,区分涉案罪名、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等,综合考虑合规整改的必要性,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保护。聚焦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成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站,设立19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构建制度机制11个。对市属35家重点企业实行挂牌管理,提供一对一的检察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涉企案件,深化落实“双介入、两提升”工作机制,积极与公安机关、市金融监管部门等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宽交流会商渠道,不断强化对涉企案件的执法司法衔接,凝聚惩治违法犯罪工作合力。
“当下”与“长远”相结合,常态长效“兴企”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既要谋在当下,也要立在长远。我们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推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努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长远、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
一是完善检企联系机制。定期邀请工商联、企业代表参加“检企”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涉企案件听证会等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为企业答疑解惑,有针对性地提供暖心法律服务。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优势,设立专门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情况,做好回复答复工作。
二是注重诉源治理。结合办案主动延伸职能,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汇聚监督合力,提升相关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护航行业健康、平稳、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企业法治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预防经济犯罪、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深入公司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法治宣传,帮助和引导企业及从业人员提高法治思维,助推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系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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