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保老赖”要一督到底
新华网记者 马若虎
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陆续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让人触目惊心。不少案例都有一个共性问题——整改敷衍塞责,治理久拖不决。
云南一些市州天然林毁坏屡禁不止;江西一些地方在鄱阳湖水域非法矮围治理上流于形式;湖南某地面对上级有关部门先后5次督办,4次印发整治方案,但完成时限一推再推,整治目标连年落空……
把环保督察当儿戏、对整改治理不上心,可以说是一些地方和企业的老毛病了。以往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非但没有立即整改,甚至在新一轮督察中被再次点名通报。梳理责任主体,发现不乏一些“老面孔”“老熟人”。这些屡教不改的“环保老赖”,应付督察检查可谓“颇有心得”:面对责令整改时走过场,用假表态假汇报蒙混过关,受到执法处罚时花钱了事,事后依旧我行我素。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保领域进步之大,有目共睹。但一些地方领域的环保问题像“牛皮癣”般难治,其根源就在于或体制不健全,或制度不严格,或法治不严密,或执行不到位,或惩处不得力,或兼而有之。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能手软。对这些“环保老赖”,一定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
相关部门必须重拳出击,加大监督和威慑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格追责问责,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不敢再犯,决不能让制度和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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