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 新建居住区幼儿园全部公办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山东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扩优提质行动在山东省落地落实,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优质教育资源总体不足、分布不均衡等问题。
方案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与学龄人口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机制,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的发展格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省一类及以上优质幼儿园占比达到70%以上,8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强校扩优行动,60%的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标准;90%以上的普通高中完成市级办学质量评价,50%的高中建成省市特色高中;100%的特教学校办学质量通过达标评价。
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加快优质普惠发展。加大公办资源供给,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园。实行幼儿教师持证上岗,按规定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加快建设“优质园”,提高新设幼儿园审核条件。推进镇村“一体化”,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的一体化管理。
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加快优质均衡发展。科学优化布局,在解决学生交通、食宿、午休等基本条件基础上,稳妥撤并乡村“小、散、弱”学校。深化强校扩优,采取优质学校集团化、联盟化托管等,加大对薄弱学校辐射带动。推进强镇筑基,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加快均衡创建,以市为主,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2030年全省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全覆盖。
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加快优质特色发展。扩大公办资源供给,加快推进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扩容。促进县中全面提升,落实属地招生、“公民同招”以及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齐鲁名班主任、省特级教师区域内服务期制度。
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加快优质融合发展,逐步实施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到2025年,实现20万人口以上的县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实现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全部附设学前教育部(班)、设置中等职业教育部(班),实现15年特殊教育全覆盖;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至9000元。(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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