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谣引流者露头就打,在全平台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
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全国公安机关已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4800余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6300余名,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3.4万个。
受流量经济刺激,一些“网红”“大V”和“网络水军”出于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目的,肆意编造谣言,形成热点后又引发更多自媒体模仿跟拍,刺激谣言大面积泛滥。还有一些自媒体,在热点事件中编造虚假信息蹭热度、“拱火”搅局,导致热点事件伴生网络谣言现象愈发突出。
部分自媒体刻意制造矛盾和冲突,煽动受众情感,操纵受众立场,透支社会信任,扰乱公共秩序,理应露头就打,发现一例惩处一例,曝光一个警示一批。
对于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劣迹自媒体,应在全平台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限制其从事内容生产行业。只有依法依规采取针对性警示、禁言、封号等账号管理措施,让造谣传谣者处处受限,才能使其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进一步挤压造谣传谣者的活动生存空间。
“网红”“大V”具有较强的网络影响力,是信息传播的放大器,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珍惜话语权,不辜负粉丝的信任。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对自媒体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醒,引导其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谣言。
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平台应把好关、守住门,强化内容管理,推动纠治“流量为王”的价值取向,破除对热度的畸形追求。这事关清朗网络生态的营造,也与企业自身长期发展和口碑形象紧密相连。对网络谣言事件频发、产品风险漏洞多的网络平台,有关部门应采取提醒、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应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明幕后操纵的MCN机构等黑灰利益链条,斩断谣言生产扩散途径。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治”者。公安、宣传、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健全综合打击整治体系,联动施策,完善网络谣言打击查处、辟谣宣传、综合整治等全流程处置工作模式,共同推动形成健康有活力的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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