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新村:沿着总书记的足迹】打造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着力点
编者按:乡村治理共同体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今天,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刘合光为我们分享如何打造乡村治理共同体。
【经验分享】
江苏省张家港市善港村:三网融合激发乡村治理强大动能
善港村村民在果园里采摘水果
张家港市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北部,是全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地区。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赋予江苏“四个新”的重大任务,其中包括“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他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协同推进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
乡村治,百姓安。近年来,张家港市善港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围绕组织设置科学化、村务管理规范化、村民自治高效化、德治法治一体化目标,推动组织建设网格全覆盖、先锋力量村组全发动、智慧管理服务全流程,探索形成“精网善管、先锋善为、服务善达”的乡村治理模式。针对村域广、人口多、任务重等现实情况,善港村以党建为统领整合各类网格,构建了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网、治理网、服务网,实现“一核引领、一网统管”。
【经验分享】
山东省临沂市朱村:擘画片区“好日子”新蓝图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曹庄镇朱村是远近闻名的中国红村。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朱村考察,作出了“让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的殷切嘱托。十年来,临沭县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以红色朱村发展为核心,联动周边9个村居,聚力打造“好日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朱村以促进共同富裕为抓手,按照党建联抓、产业联建、治理联动、事务联议、文明联育的建设模式,实现了“四雁”人才集聚、社会治理高效、生活环境宜居、公共服务均等、乡风文明向上的“好日子”成果共享格局。
【专家解读】
作者: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刘合光
乡村振兴是新时期党的“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五级书记齐心抓、合力推的要事。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包含五个方面的要求,其中治理有效是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这为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做好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政策指向。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共同体理念逐步融入乡村发展的各个领域。乡村振兴也需要贯彻共同体理念,建设好推进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各种共同体。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建设乡村治理共同体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打造有效的乡村治理共同体要注重四大要点:
打造发展与治理互相促进的强力引擎
一个系统的产生和维系需要动力支持。打造乡村治理共同体,首先需要为共同体的建立和发展注入动力。乡村的治理和乡村的发展是彼此连接的两个方面,二者需要形成良性互促的格局。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的共同动力来源是改革和创新。一方面,需要以改革为动力,改革现有治理格局、治理机制、治理模式,在厘清乡村治理的现有架构、问题、发展障碍与突破方向的基础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以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为导向,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另一方面,需要以创新为动力,创新治理组织、治理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当然,改革和创新不仅驱动乡村治理向善向好,同样为乡村发展注入新活力,促进乡村发展向美向强。通过改革和创新赋能,乡村各种共同体将形成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格局。
不断强化共识与合作两大基础元素
共同体的创建和维系,有两个重要基础,一是共识,二是合作。共识是共同体形成治理合力的基础,合作是治理共同体合力发挥的方式。乡村治理参与主体形成治理共同体,首先要通过多次的交流、沟通、协商,形成对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现状、特征、问题、难点、改革创新方向、目标、规则、治理模式、活动内容、激励机制、支撑手段等诸多元素的共识,并以共识消除分歧、强化主体参与责任、提升治理参与水平、增强治理效果。其次要通过具体治理实践与活动,加强合作,以协同参与方式,在人的精神思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个领域不断优化乡村治理水平。有了共识和合作两个元素,乡村治理共同体就会形成一致的价值导向,构建有效的治理组织,付诸统一协调的行动,不断解决乡村治理中呈现的各种问题,实现乡村治理的有序化。
构建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共同体机制
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需要解决激励不足这一问题,主要对策就是构建激励相容的共同体机制。需要让村民等乡村社区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保持对等关系,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在权责一致基础上的有效互动。既要让不同参与者利益共享,也需要参与者追求的个人利益正好与集体利益相吻合。民主协商机制是其中之一,通过协商形成共识,能够让共同体在充分协商的过程中,明确客观资源的有限性,个体对自身需求做调适性改变,最终让个体价值和集体价值最大限度地匹配。构建利益相容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机制,一方面要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提供当下激励,如一些乡村采取的乡村治理积分制;另一方面要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发展培养共同体认同,把参与者的经济社会需求与乡村治理模式创新关联起来,在村民等相关主体协同推进治理和完善治理模式的过程中,不断满足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优化以科技为支撑的“三治融合”体系
科技尤其是信息通信技术和大数据计算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创建和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支撑。这些科技新进展能够显著改变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和互动模式,一方面打造了诸如乡村治理沟通平台、需求征集识别中心等现代化乡村治理渠道与技术系统,利于降低沟通成本,识别乡村相关主体诉求;另一方面,提供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利于促进乡村相关主体责权利划分和激励相容治理机制的构建,促进优秀治理模式和案例经验的分享,普遍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技术的使用,利于更好地识别治理需求,运用技术反映需求的强度及其变化,从而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和其他参与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我们要以科技为支撑,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要把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关键技术作为支撑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与运作逻辑变革的基础,发挥信息化技术的作用在政策制定、执行优化、风险预警、社会评价等方面为乡村治理共同体赋能;要积极探索“大平台 + 微治理”模式,构建村镇联动的大数据平台,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促进具体治理活动的实施,保障本地村民和外来、外出务工人员的政治参与权利,确保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制度落地生根。要借助现代科技,推进“三治融合”体系的良性运行,做到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立秩序,以德治扬正气。首先运用现代通信等技术化解村民自治面对的治理参与率低这一难题;其次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完善乡村法治平台建设,强化平安乡村建设;再次以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推进文明乡风的培育与传播,引领乡村德治,激发村民等乡村利益相关者积极向上,积极投身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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