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新主体”到“科技创新主体” 两字之差让企业站上科技创新C位
原标题:从“创新主体”到“科技创新主体” 两字之差让企业站上科技创新C位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结束后,代表们走出人民大会堂,向记者挥手致意。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隽辉/摄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有关“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提法,引发会场内外热议。
这是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使用这样的表述,去年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从“创新主体”到“科技创新主体”,两字之差耐人寻味。
坐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里,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华荣从中感受到了“激发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可能性”。在他看来,保障新能源汽车健康协同发展,破解影响产业安全的核心技术,需要基于市场化机制,完善科研成果到商业化落地。而这个过程,处处可见科技企业的身影。
千里之外的宁波舟山港集装箱码头,6台搭载北斗时空智能技术的远控龙门吊,正代替人力精准放置集装箱。将高大上的国产北斗技术转化落地的,正是科技企业千寻位置,该公司首席执行官陈金培说,国家鼓励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涌现了一批基于重大成果的技术创新方案。
今年,九三学社中央拟提交一份关于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创新引领作用的提案,提出深化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科技任务的“业主制”模式,进一步发挥科技领军企业资源集聚、创新孵化和生态构建方面的引领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副主委、广州市科技局局长王桂林参与了该提案的一线调研工作,谈到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两个故事让他印象深刻。
第一则故事的主角是广州知名汽车企业——小鹏汽车的创始人何小鹏。他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崭露头角,用竞赛项目去创业,做成了UC浏览器,后者被阿里巴巴公司收购,何小鹏就去阿里做了高管。但让王桂林没想到的是,何小鹏居然卖了股份再去创业——做智能电动车。
“他就是敢于冒险,敢于创新。”王桂林认为创新创业,民企、国企一个不能少,关键要靠企业家。
另一则故事有关科技成果转化,主角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主任赵宇亮。
按照王桂林的说法,基础研究分9个阶段:0-3阶段是概念和论文,4-6阶段是样品和产品,7-9阶段是商品。他说,我国在纳米领域的高水平论文早已在世界上名列前茅,“缺的就是4-6成果转化这一段儿”。
赵宇亮牵头成立了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把该领域的科学家汇聚在一起来推动成果转化。王桂林的体会是:“想走通科学技术产业这个链条,关键还是要推动把科学研究成果变成技术、产业。”
21世纪初,以数码相机取代胶片相机为标志,数码光电技术颠覆了传统光学技术,日本的佳能、尼康、索尼、富士、爱普生等光电巨头迅速崛起,催生出一大批进入千家万户的新产品。然而,我国的一些光电企业,由于不适应新技术的变革,在这轮大发展浪潮中反而陷入了生存困境,部分企业不得不关停破产。
说起那段时光,全国人大代表、中光学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智超记忆犹新。他带领科技团队从数码光学零部件入手,攻克一系列“卡脖子”难题,组建了我国第一条精密光学薄膜磁控溅射规模化生产线。
这件事让李智超深刻意识到科技创新对于企业乃至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他今年带来一份建议——强化先进光学技术引领光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记者会上,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说,在开展调研过程中他发现一些企业存在研发动力不足、投入不足的情况。这几年,九三学社连续关注的一个重点就是“如何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武维华认为,科技创新最重要的两个关键因素:一是要有高水平人才,二是要有足够的投入。经过持续的调研求证,九三学社找到了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创新的“小切口”。
他们在调研中发现,该政策对激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政策落实中还存在诸如适用企业范围较窄、扣除比例较低等问题。为此,九三学社通过“科学座谈会”等形式,以多种协商渠道提出建议,并提交了关于强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导向作用推动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提案。
武维华希望,相关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副所长王立平曾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和民营企业打交道,他发现,近年来一大批“小巨人”企业的涌现,为解决卡脖子难题也提供了技术支撑。
“不过,民营企业要担当起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角色,还存在原始创新、推动基础研究工程化、技术研发系统性布局的能力不足,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有待完善等问题。”王立平说。
他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视角下的科技领军企业,不再是单纯以市场化方式和由经济效益驱动而开展创新活动,而是需要站在国家使命的高度。要发挥科技领军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观能动性,聚焦产业链创新链融合,提升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联合其他创新主体科研力量实现产业升级。
王立平因此建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原始创新、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参与重大项目战略布局。比如,创新科技项目管理机制,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研管理机制,聚焦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源头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开展面向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航天三江锐科激光副董事长、总工程师闫大鹏2021年曾提出“关于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助力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建议”,如今看到建议促进有关政策的出台,他深受鼓舞。
时隔两年,闫大鹏再次提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同样还是为了支撑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
“去年我对小微企业进行调研,凡是创新型企业没有一家不提知识产权保护的。”闫大鹏认为,近年来,已经明显感觉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但目前商业侵权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甚至很多时候都是投诉无门,企业只能“吃哑巴亏”,耗时耗力且维权效果不佳。
“国家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当好企业自主创新的‘保护神’。”闫大鹏说。
3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上,科学技术部部长王志刚就“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作了进一步阐释:“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说法已经提了很多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企业是科技创新主体”,加上了“科技”,使得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角色、使命、任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意味着,企业不仅是技术创新主体,要解决技术问题,同时它也是科学研究主体,在新方法提出、新科研范式形成、新领域研究、新现象解释等方面,以及这些成果怎么转化成技术、转化成高科技产业的各个阶段,都要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
王志刚补充:“不管是国有、民营、大中小微企业,只要从事科技创新活动,以科技来提升企业的发展质量、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科技部都会全力支持。”
- 2023-03-07中国两会为全球投资者揭示新机遇
- 2023-03-07你好,代表|魏巧:做好新时代“新农人”
- 2023-03-07【踔厉奋发看“津招”】天津科学谋划、奋力书写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大文章
- 2023-03-07【不负好春光】从春天出发,向下一个胜利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