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痛点开出“新药方”
原标题:为城市痛点开出“新药方”
“多年累计改造棚户区住房4200多万套,上亿人出棚进楼、实现安居。”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讲到这一句话,掌声再次在人民大会堂响起。
棚户区改造让老旧小区焕发新活力,也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当下,老百姓对住房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呼唤城市采取更新行动。今年全国两会,这也是多位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
全国人大代表、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春生建议,国家层面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法》,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城市更新中的痛点难点堵点。
为增强城市更新的活力与动力,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建议,授权地方政府探索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的可实施路径。
当下,住房紧张、土地利用效率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得不到良好的保护……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类似的“城市病”困扰着不少地区。
周岚指出,从城市发展看,城市更新正是逐步解决这些“病症”的“良药”之一。从老百姓的需求来看,城市更新行动可以缩小新老城区人居环境的差异;从市场角度看,这将为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空间。
过去5年,江苏省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920个,完成棚户区改造132万户、农房改善40多万户,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今年,江苏省将统筹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工作写入了当地政府工作报告。事实上,多地都将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写入当地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当前,城市更新的堵点和痛点依然很多。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住建厅厅长卢天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策指导缺乏、部门职责缺位以及支撑保障缺力的“三个缺”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城市更新行动实施。
此外,一些地方还存在城市更新行动动力不足的问题。在多次调研中,周岚发现,一些城市更新项目多以政府推动为主,市场力量参与不足,这影响城市更新行动实施的可持续性。周岚建议,在国家城市更新立法和其他上位政策出台前,由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综合试点,支持地方政府制定适用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参与的城市更新行动破题路径。
卢天锡认为,落实城市更新行动关键在于抓紧建立城市更新长效机制,系统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张春生建议,加快开展国家层面的城市更新顶层设计,在此过程中,要注重解决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问题,通过改革招拍挂制度、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明晰不动产权益人权利与义务体系,以及建立健全共有产权登记制度和信贷、税收支持政策,另外,还要健全规划技术标准,使相关标准体系尽快适应城市更新的特殊要求。
另外,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陈建飚建议,打破规划设计各环节的分工界限,通过“设计+科技”融合的方式,让城市更新实现多维度优化和效能提升。
“建议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实施建设运营一体化。”周岚还建议,支持参与更新的市场主体提高物业持有比例和期限、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更新改造的投入;同时也推动开发主体由“一蹴而就的房地产开发商”转变为更新地区的长期运营商,在更新和运营过程中不断响应居民和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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