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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聚移风易俗之力 铸乡村振兴之魂

22-09-28 10:48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陈世赟

  【光明时评】 

  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一度存在的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婚事“娶不起”、丧事“死不起”、人情“还不起”的现实难题,反映了低俗婚恋观、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落后风气,严重歪曲了乡村社会的价值取向、影响了农民生活的“精气神”、阻碍了实现乡村振兴的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文明建设,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召开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等重要会议,领导各地各部门聚焦重点难点、破除陈规陋习、厚植新风正气,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弘扬向善向上的良好风尚,为乡村振兴注入文明力量。

  推进移风易俗是对农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切实回应。乡风民俗反映了人民物质精神生活,更是窥看地方发展、社情民情、时代风貌的窗口。十年来,全国移风易俗工作不断推进,树立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的基本行为准则。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民政部门确认32个国家级、近300个省市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各个实验区的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得到有力遏制,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方面的支出负担。可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民心所向、民生所指。既能够让人们摒弃繁杂仪式,回归真诚交往的本质;又有助于理顺乡村内在文化与社会结构,形成现代文明的生活风尚,从而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物质生活丰富、精神生活充盈的美好生活中,产生获得感、幸福感。

  推动移风易俗是对乡村社会文明进步的深刻推动。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移风易俗经常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的过程,也是形成正确价值观念、建立文明生活方式的过程。要想在风气上形成氛围,就不能一刀切、齐步走,而要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参与、精准施策。在此过程中,多措并举厘清一条清晰的价值主线尤为重要: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创新“道德红黑榜”“评选文明户”奖惩机制,组织开展农村敬老爱老、邻里互助志愿活动等系列措施,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破除老旧观念、提升认识水平,在潜移默化中明确“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价值主线,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生活化,为筑牢乡村社会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程度夯实基础。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对乡村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移风易俗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组成,也是乡村基层治理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发力点。只有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广泛统筹社会力量,方能实现现代治理理念与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有机结合,增强各方协同、提升治理质效。一方面,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尤为重要。通过订立完善村规民约,强化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形式推动移风易俗,有利于降低乡村社会治理成本,从源头对社会性、顽固性陈规陋习实现长期约束。另一方面,推进移风易俗要有法可依、有规可循。针对部分地方村规民约内容空泛、违法违规等问题,相关政府部门需及时实施制度保障和有效管理,通过完善审查备案程序、提升把关审查能力,保证村规民约内容的合法性、实操性,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治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细落小、入脑入心,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尽管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仍需在心态上保持战略定力、在规划上采取长线部署、在执行上进行扎实施策,并充分结合农村实际、发挥主动创新精神,以广大农村群众喜闻乐见、善于接受的方式,树良好家风、育淳朴民风、创文明乡风,进而加快建设形成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聚力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让乡村精神文明之风吹拂心田,为乡村振兴战略凝心铸魂。

  (作者:王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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