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1·03”疫情数十名公职人员被追责
12月20日召开的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消息:大连“11·03”疫情中,数十名公职人员、党员因失职失责行为被追责,部分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消息称,大连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有关公职人员、党员的失职失责行为:对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庄河市首站定点冷库专班两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庄河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首站定点冷库专班、科强工作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的责任人员,对大连市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员,共计42人追究党纪政务责任。与此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辽宁省对大连市政府分管领导、庄河市委市政府党政主要领导追责问责。
会议消息称,“11·03”疫情是一起首站定点冷库、冷链食品加工企业和核酸检测、消杀第三方公司等进口冷链关联企业,为谋取不当利益藐视国家法律、置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勾结形成非法利益共同体,全链条违法犯罪,加之监管严重失职渎职而引发的重大事件。(记者蔡拥军、张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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