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安蓓)为做好煤炭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9日下午组织重点煤炭企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召开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座谈会,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
近期煤炭价格快速上涨,连创历史新高,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对电力供应和冬季供暖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煤炭是重要基础能源,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目前价格涨幅已完全脱离供求基本面,且临近采暖季,价格仍呈现进一步非理性上涨的趋势。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回归理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煤炭市场动态和价格走势,梳理、排查保供稳价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散播虚假信息、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召开了煤电油气运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座谈会,研究安排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各项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有关方面有力有序推进落实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底以来,已核增一批生产煤矿,10月18日煤炭日产量已超过1160万吨,创今年新高。目前全国统调电厂存煤近8800万吨,可用16天,比月初增加900万吨以上;其中东北三省电厂存煤可用24天,比月初增加11天。在已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发电供热企业与煤炭企业又签订了1.5亿吨中长期合同,绝大部分省份合同签订率达到或接近100%,部分省份中长期合同煤炭缺口已落实煤源,正在抓紧签约。同时,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近日江苏、山东、湖北、山西等地新增市场交易价格已按价格政策实现近20%的上浮。
对下一步保供稳价工作,会议提出八项措施:一是进一步释放煤炭产能。二是稳定增加煤炭产量。三是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四是进一步落实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五是推动煤电机组应发尽发。六是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用气。七是加强能源运输保障。八是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
会议强调,着力排查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行为,各重点煤炭港口要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供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线索,对于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的交易限制其运输、装卸,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当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赴郑州商品交易所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会议指出,要高度关注动力煤期货交易价格波动,着力加强期货市场穿透式监管,梳理排查异常交易,依法严厉查处资本恶意炒作行为并公开曝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为煤炭保供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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