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人民论坛)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④
全国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71元增加到2020年的32189元;就业人数从1949年的1.8亿增加到2020年的7.5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有超过4亿并不断扩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这组来自《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的数据,展现了中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迈向共同富裕征程上创造的辉煌成就。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深刻认识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目标,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回溯历史,从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先富带动后富,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到向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迈进,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循序渐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提出了前后连贯、与发展规律相契合的共同富裕实现路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能在迈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上行稳致远。
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齐头并进。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公布,旨在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之所以采取这种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式,就是考虑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由此可见,我们既要看到共同富裕是最终目标,因此要激发尽力而为的干劲、久久为功的韧性,也要认识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要有量力而行的理性、稳中求进的务实,不因目标长远而消极懈怠,也不因过程漫长而拔苗助长,既打好攻坚战,也打好持久战,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特别是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我们必须拿出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尽力而为、全力以赴。如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如何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如何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实现共同富裕要尽力而为,就是不能等,看准了要及时调整和完善,具备条件就要尽力去做,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必须具备充分考虑发展实际的科学精神。无论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还是增加居民收入,抑或是制定帮扶政策推动乡村振兴,都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不要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作兑现不了的承诺。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才能推动共同富裕持续取得新进展。
面向未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尽力而为、积极回应群众所需,又量力而行、充分尊重客观规律,不懈奋斗、永远奋斗,我们就一定能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创造新的更大奇迹。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19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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