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伊士运河管理局:“长赐”号货轮船长应对搁浅事故负责
新华社埃及伊斯梅利亚5月30日电(记者李碧念)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30日公布了今年3月“长赐”号货轮搁浅事故的调查结果,认定货轮船长应对搁浅事故负责。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当天在其位于埃及东北部城市伊斯梅利亚的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运河管理局调查组负责人赛义德·舒爱沙说,通过分析涉事货轮的航行数据,调查组认定船长的错误指令是货轮搁浅的主要原因,运河管理局派出的领航员不承担责任,因为领航员的建议“不具有强制性”。
“长赐”号货轮船东代理律师5月23日曾表示,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在极端天气下允许货轮进入运河,并且未能证明货轮船长在搁浅事故中有任何过错,因此该管理局应对事故负责。舒爱沙对此表示,在“长赐”号货轮之前已有3艘吨位类似的货轮成功通过运河。
悬挂巴拿马国旗的重型货轮“长赐”号3月23日在苏伊士运河新航道搁浅,造成航道堵塞。经连续数天救援后,搁浅货轮3月29日成功起浮脱浅。由于船东拖延缴纳赔偿款,埃及已正式扣留该货轮,目前该货轮仍停留在苏伊士运河的泊位中。
今年4月,苏伊士运河管理局要求“长赐”号货轮船东一次性赔偿9.16亿美元,涵盖“长赐”号搁浅造成的运河通行费损失、救援设备和劳动力的成本,以及疏浚和打捞等工作对航道的损害费用等。5月25日,该管理局决定将索赔金额降至5.5亿美元。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