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巧:《共产党宣言》的根本任务是要解决所有制问题
胡德巧:《共产党宣言》的根本任务是要解决所有制问题
引言:2021年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大喜之年。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以来,风风雨雨、艰难曲折,在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再到如今发展成为拥有9000多万党员百年大党的光辉历程中,《共产党宣言》作为科学共产主义理论,始终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崇高信念和党伟大事业的理论指导。不仅如此,在我们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共产党宣言》将仍然是照亮我们勇往直前的一盏明灯。今天,作者就以发表此文的方式,来庆祝、纪念和祝贺我们党的百年华诞。
《共产党宣言》的根本任务是要解决所有制问题
胡德巧
内容摘要: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和实行社会主义单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共产党宣言》的根本任务和主要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设想通过采取有关斗争策略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把全部生产资料集中在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认为这一目标可以在英、法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率先实现。同时认为,要达到这一目的是有条件的,如果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产品的极大丰富,这是办不到的。我国社会主义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通过战胜艰难困苦,在经济社会十分落后的情况下建立的。因此,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反对所有制教条,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关键词:共产党宣言 所有制问题 反对教条主义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所有制问题是一切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全部社会发展更替和矛盾运动的历史都是所有制关系不断变化的历史。不同阶级对立、不同社会制度发展以及国际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掀起,归根到底都是围绕所有制问题进行或以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给人类社会进步指明方向的《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他们一生为伟大共产主义事业艰苦卓绝、努力奋斗的目标和动力,都是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1848年2月,作为国际无产阶级政党第一个纲领性文献《共产党宣言》(简称《宣言》)的根本任务和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所有制问题,即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同时,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70多年来,全世界无产者前赴后继始终在坚持不懈地为之奋斗,《宣言》的战斗口号及其所有制方面的光辉思想,将永远为人类社会的进步指引着前进方向。
(一)《宣言》的主要任务是要宣告消灭私有制
马克思恩格斯重点考虑和回答的最集中、最基本、最突出的首要的问题,就是消灭现存所有制关系。《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告诉我们:“《共产主义宣言》的任务,是宣告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必然灭亡。”[1]恩格斯在《宣言》1890年德文版序言中引录和重申了这一点,认为废除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是共产党人的立场、观点和决心所在。因为所有制问题涉及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问题,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强调和坚持的是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他们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始终代表整个无产阶级运动的利益。马克思指出:“要使他们的利益能一致,就必须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因为现存的所有制关系是造成一些民族剥削另一些民族的原因;对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关心的只有工人阶级。”[2]他针对英国发生的情况指出,英国“从改革法案开始到废除谷物法为止的一切问题上,各政党不是为改变财产关系而斗争又是为什么呢?他们不正是为所有制问题、社会问题而斗争吗?”[3]《宣言》指出:“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指共产党人)都强调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的发展程度怎样。”[4]不可否认,所有制问题是一切问题中的根本问题。
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就是消灭私有制。只要一说到《共产党宣言》,人们几乎就要把《宣言》与“消灭私有制”等同起来。是的,《宣言》就是围绕这样的一个“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第二章无产者和共产党人中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5]《宣言》正文全篇25000多字,如果要集中起来汇成一句话,就是5个字:消灭私有制。这既是《宣言》的理论内核,又是整个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精髓。掌握了这一点就掌握了“共产党人的理论”和《宣言》的精神实质。这里提出的“消灭私有制”不是消灭别的什么私有制,就是消灭现存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只要听说要“消灭私有制”,资产阶级就“惊慌”起来,而无产阶级就会受到极大鼓舞。在资本主义之前,经历过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所有制关系。而废除封建制度的所有制,代之以资本主义制度的所有制,这不是共产党人要做的事。“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废除先前存在的所有制关系,并不是共产主义所独具的特征。”“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6]《宣言》认为,资产阶级财产出现以前的那种小资产阶级的、小农的财产,用不着我们去消灭,工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把它消灭了,而且每天都在消灭它。那么,对于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应该怎么办?这些财产是雇佣劳动通过创造资本创造出来的、被资产阶级剥削剥夺占有的,而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要把这些财产剥夺回来。《宣言》坦率地承认了这一点:“你们责备我们,是说我们要消灭你们的那种所有制。的确,我们是要这样做的。”“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7]
当然,《宣言》提出消灭私有制的理论,直接吸收了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的基本思想。在1847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在伦敦召开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与会代表认真讨论了恩格斯为大会提供的纲领草案《共产主义原理》,同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主张,修订和通过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这个章程第一条旗帜鲜明地指出,消灭资产阶级旧社会,建立没有阶级、没有私有制的新社会。在此基础上,由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明确提出的消灭私有制的理论,正式载入了无产阶级政党第一个纲领性文献《共产党宣言》。可见,消灭私有制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个具有根本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为什么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
其一,私有制是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占绝大多数的雇佣劳动者一无所有,少数人拥有社会全部财产。《宣言》指出:“我们要消灭私有制,你们就惊慌起来。但是,在你们的现存社会里,私有财产对十分之九的成员来说已经被消灭了;这种私有制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私有财产对十分之九的成员来说已经不存在。可见,你们责备我们,是说我们要消灭那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8]或者是说,消灭那种以少数人占有财产、少数人剥削多数人为前提的所有制。为了“十分之九的成员”的根本利益,我们必须要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
其二,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资产阶级集中了社会所有财富,占有了一切生产资料。消灭私有制就是消灭资产阶级统治和资本主义制度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从而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9]“各种不同的等级差别和阶级差别由于消灭了它们的基础即私有制而必将消失一样。”[10]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消灭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统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
其三,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宣言》始终抓住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个本质特征,明确了共产主义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鼓舞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战斗口号。马克思恩格斯在深刻阐述这一特征的同时,展望了共产主义未来美好前程,进一步强调了消灭私有制的必要性。恩格斯指出:“无产者只有废除一切私有制才能解放自己。”[11]在大工业发展的条件下,“这种强大的、容易增长的生产力,已经发展到私有制和资产者远远不能驾驭的程度,以致经常引起社会制度极其剧烈的震荡。只有这时废除私有制才不仅可能,甚至完全必要。”[12]
消灭私有制应采取什么措施和步骤?按照《宣言》的总体方案,消灭私有制需要采取的斗争方式和斗争策略,是要实行暴力革命。主要有以下具体措施和步骤:第一步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第二步实行民主;第三步与传统所有制关系和传统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第四步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第五步迅速增加生产力的总量;第六步组织使用暴力;第七步把生产集中在联合体。“当然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也就是采取这样一些措施,这些措施在经济上似乎是不够充分的和无法持续的,但是在运动进程中它们会越出本身,而且作为变革全部生产方式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13]
在经济方面的具体措施还有:剥夺地产、赎买和剥夺资产者财产、没收反动分子的财产、征收累进税、废除继承权、取消私人银行、开垦荒地和改造土壤、发展农业、组织运输、实行工农结合、实行公共和免费教育、发展生产、组织劳动和无产者就业等。恩格斯指出:“只要向私有制一发起猛烈的进攻,无产阶级就要被迫继续向前迈进,把全部资本、全部农业、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全部交换都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国家手里。”[14]
这种消灭私有制的革命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发生,首先应该在哪些国家发生?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将会在多国同时发生。由于世界市场的出现,各国尤其是各文明国家的人民会彼此紧密地联系起来,互相影响,开展斗争。因此,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在这些国家的每一个国家中,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同时,“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大大加速它们原来的发展进程。”[15]可见,“世界市场”给“同时发生”提供了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消灭私有制”的理论,指出了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和未来趋势,它就像一面鲜艳的旗帜,极大鼓舞了无产者的斗争热情,增强了共产党人的革命意志。
(二)《宣言》主张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
消灭私有制后,到底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所有制关系?党纲《宣言》设想:“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因此,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16]这就是说,消灭私有制后将代之以生产资料“公共占有”或“社会全体成员占有”,实际上就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是,要先以国家的名义,把生产资料交到国家手里。《宣言》说:“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17]无产阶级在上升为统治阶级后,有一个短暂的“转变时期”或“过渡时期”。这时,应把夺取的全部资本和全部生产资料统一集中在国家手里,先归国家所有。这就是《宣言》指出的要把全部资本、所有生产工具、工业和农业、银行信贷、所有土地、全部运输业等,都集中在代表社会全体成员的国家手里,也就是把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较早在《宣言》中提出“消灭私有制”的同时,阐述要建立和怎样建立统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把生产资料先集中在国家手里是必要的。在《宣言》之后,马克思恩格斯还有较多相关论述。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生产资料的集中,这是无产阶级追求的希望,也是无产阶级运动的物质基础。”[18]他在《论土地国有化》中指出:“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将成为由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基础,这些生产者将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自觉地从事社会劳动。”[19]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20]只有在消除了“旧社会的痕迹”和“弊端”后,“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21]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22]恩格斯认为,把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是现代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无产阶级运动的基本任务。1890年8月,恩格斯在《致奥托·伯尼克》的信中说:新的社会制度“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国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23]马克思恩格斯这些关于公有制的论述与《宣言》中关于公有制的论述是完全一致的。
这里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一个完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概念出现了。这一概念与马克思恩格斯在各种不同场合不同时间使用的生产资料“公共占有”、“公共所有”、“共同占有”、“社会所有”、“社会占有”、“集体所有”、“集体财产”、“财产公有”、“集体占有”、“集体所有制”、“集体占有制”、“公有制”、“社会所有制”等概念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其意义则完全相同。但是,一定要着重指出的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全集中,在不同时期的版本中,在论述公有制及公有制的形式时,他们始终没有提出“全民所有制”这一概念。
《宣言》提出把资本、生产资料变为“公共占有”或“社会全体成员占有”的财产,同时,又提出把“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里”,并且更多说的是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这有矛盾吗?没有矛盾,这是步骤问题,其意义是完全一致的。在无产阶级刚刚上升为统治阶级时,通过无产阶级政权第一步先把所剥夺的生产资料交给国家,让这些生产资料由国家“以社会的名义”代表“社会全体成员占有”,这里没有任何矛盾。因为这时的国家,已经改变了它的资本主义性质而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宣言》从阐述问题的需要出发,也是从采取措施和具体实施操作出发,对大量的原来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所有生产资料,提出“集中在国家手里”,这一步是正确的。其实,把生产资料交给国家,就是“共同占有”、“社会占有”,就是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
关于社会主义的目标任务,即以生产资料公共占有取代私有制的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点和核心问题。1846年10月,针对有人提出共产主义是什么的问题,恩格斯用“三言两语”回答:这个问题难不倒我,共产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财产公有。”[24]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指出:“消灭私有制,代之以财产公有。”“限制私有制,以便为私有制逐渐转变为社会所有制作准备。”[25]他在《共产主义原理》中也说过:私有制必须废除,“而代之以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照共同的协议来分配全部产品,即所谓财产公有。”[26]恩格斯的这些早期思想,在后来的《宣言》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同样,马克思也有很多相关论述。马克思指出:要把资本主义性质的劳动资料“改变为自由联合的劳动形式和社会的生产资料。”[27]马克思认为,“法国社会主义工人确定其经济方面努力的最终目的是使全部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28]马克思1874-1875年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指出:“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的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在集体所有制下,所谓的人民意志消失了,而让位给合作社的真正意志。”[29]在1877年10-11月《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指出:“实际上已经以一种集体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所有制。”[30]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指出:“以社会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后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31]马克思所提出的“集体所有制”、“社会所有制”等这些意义完全相同的概念,都是指生产资料公有制。
消灭私有制代之以公有制,是马克思恩格斯一贯的信念和立场。晚年的恩格斯,更加慎重、更加坚定地强调了社会主义的目标任务。1893年5月,恩格斯在一次与法国记者的谈话时,记者问你们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恩格斯说我们没有最终目标,关于未来社会的预定看法,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如果说一些很具体、很详细的“影子”还没有或“找不到”的话,而一些重大的、原则性的目标早在几十年前就有了。所以,恩格斯接着还是告诉了这位记者的最终目标。恩格斯说:“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心满意足了。”[32]1894年11月,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十分明确地指出:“必须以无产阶级所拥有的一切手段来为生产资料转归公共占有而斗争。”“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便在纲领中被提出来作为应当争取的唯一的主要目标。”“社会主义的任务,不如说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33]早在1849年6月,马克思对法国的最初宪法草案初次概括的一个关于无产阶级革命要求“劳动权”的“笨拙公式”有一段论述:“其实劳动权就是支配资本的权力,支配资本的权力就是占有生产资料,使生产资料受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支配,也就是消灭雇佣劳动、资本及其相互间的关系。”[34]所以,恩格斯1895年3月,在为马克思再版《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写的导言中,对马克思的论述给予了高度赞赏和归纳,指出:“使本书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是,在这里第一次提出了世界各国工人政党都一致用以扼要表述自己的经济改造要求的公式,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35]这次指出“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是恩格斯给共产主义运动的最后的留言。
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和其他著作、其他场合,对生产资料公有制概念的表述和使用方式不拘一格、多种多样。但是,有一点必须讲清楚,必须形成共识,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在消灭商品货币和推翻资产阶级反动统治以后,在新的社会制度条件下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是独立的、单一存在的,没有任何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形态与之同时并存,这种所有制就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的、统一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
(三)《宣言》要求保护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宣言》虽然没有直接提出关于“个人所有制”的完整概念,但《宣言》较早阐述了关于“个人所有制”的问题。因此,建立“个人所有制”同样也是《宣言》要求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理论界平常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在与恩格斯原有研究包括《宣言》有关“个人所有制”思想基础上,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次明确提出和论述的理论,后来在他们的多部著作中,又对这一理论进行了阐述和说明。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什么意思?几十年来,我国经济理论界有着各不相同的观点。20多年来,对“个人所有制”的理解有这样一些说法:有的说是个体经济,有的说是私营经济,有的说是股份制,有的说是公有制,等等。然而,这些理解都是误解。马克思是这样说的:“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36]其中说的“第一个否定”、“自身的否定”、“否定的否定”,都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所有而言的。经过“否定的否定”过程后,最后一句“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不是指生产资料方面的占有方式,是不是要重新建立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或生产资料私有制?绝对不是,“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如果是那样的话,就成了杜林先生的“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的混沌世界”这一“深奥的辩证法之谜”。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判了这种“自由创造和臆想”的错误观点,捍卫了马克思的理论权威。马克思说的这个“个人所有制”,是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的,不可能在未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去建立生产资料私有制。恩格斯1894年11月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生产资料占有有两种形式,即个人占有和公共占有。“公共占有”是“应当争取的唯一的主要目标。”“社会主义的利益决不在于维护个人占有,而是在于排除它,因为凡是个人占有还存在的地方,公共占有就成为不可能”。[37]现在可以明确指出,马克思说的“个人所有制”不是一个生产资料所有制概念,而是一个生活资料所有制概念。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劳动者是不被当人看待的。因此,作为无产者或雇佣劳动者,他们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既无生产资料又无生活资料,既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也不是生活资料的所有者。而资产阶级奴役和剥削他人的劳动,不仅占有生产资料,也占有劳动者创造出来的全部财富。人类社会历史表明,生产资料所有制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封建的土地私有制否定了原始公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原有土地私有制的否定,现在,这种私有制又要被加以否定并把它重新转变为公有制。恩格斯说:“但是,这一要求并不是要恢复原始的公有制,而是要建立高级得多、发达得多的公共占有形式。”[38]同样,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也不是要恢复以往的任何“个人所有制”,而是要“重新建立”在“高级得多、发达得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
恩格斯对“个人所有制”问题分析得很透彻,阐述得很明确。他在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进而又是为形成《宣言》作准备写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指出:“大资本家阶级,他们在所有先进国家里几乎独占了生活资料和生产这些生活资料的手段(机器、工厂、工场等)。”而无产者,“他们仅仅为了换得生活资料,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出卖给第一个阶级,即资产者。”“无产者可以说是整个资产者阶级的奴隶,……奴隶被看做物,不被看做市民社会的成员。”[39]恩格斯为马克思执笔起草《宣言》还提供了一篇重要文章《共产主义原理》,文中有许多阐述有关消灭私有制和建立个人所有制方面的问题,这些论述在后来的《宣言》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恩格斯在介绍马克思的一篇文章中说:“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两个社会阶级的存在为前提的,一方面是资本家,他们占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另一方面是无产者,他们被排除于这种占有之外而仅有一种商品即自己的劳动力可以出卖,因此他们不得不出卖这种劳动力以占有生活资料。”[40]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当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让位于有计划的调节生产时,“资本主义的占有方式,即产品起初奴役生产者而后又奴役占有者的占有方式,就让位于那种以现代生产资料的本性为基础的产品占有方式: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资料和享乐资料。”[41]只有“让位于”社会公共占有生产资料的时候,才能出现“个人直接占有”“生活资料和享乐资料”的情形。只有到那时,恩格斯指出,在“新的社会制度”里,“在人人都必须劳动的条件下,人人也都将同等地、愈益丰富地得到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42]这就是重新建立起来的“个人所有制”的内容和意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还有一段话说得更加明确:“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称为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复。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43]
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有关阐述雇佣劳动的地方,都有论述关于“个人所有制”的问题。因为阐述雇佣劳动这是马克思的一个重大发现,也是马克思全部经济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这就是,马克思在研究雇佣劳动和“个人所有制”时,发现雇佣工人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资本家创造了剩余价值。当然,在《资本论》和《反杜林论》之前的《宣言》,没有提出过完整的“个人所有制”这一概念。但是,《宣言》对雇佣劳动者和资本家阶级的关系和“个人所有制”的内容,已经反复地深刻地揭示和阐述了。《宣言》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工人没有任何自由、没有任何财产需要“加以保护”、没有任何占有方式和“个人所有制”可言。他们很“可怜”,如果不废除现存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宣言》指出:由于机器和分工的推广,“工人变成了机器的单纯的附属品,要求他做的只是极其简单、极其单调和极容易学会的操作。因此,花在工人身上的费用,几乎只限于维持工人生活和延续工人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44]《宣言》接着指出:“无产者只有废除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45]《宣言》在论述雇佣劳动时进一步指出:“雇佣劳动的平均价格是最低限度的工资,即工人为维持其工人的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数额。因此,雇佣工人靠自己的劳动所占有的东西,只够勉强维持他的生命的再生产。我们决不打算消灭这种供直接生命再生产用的劳动产品的个人占有,这种占有并不会留下任何剩余的东西使人们有可能支配别人的劳动。我们要消灭的只是这种占有的可怜的性质,在这种占有下,工人仅仅为增殖资本而活着,只有在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他活着的时候才能活着。”[46]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十分明确地告诉我们,他们以上所说的这些在资产阶级统治下,雇佣劳动者维持勉强生活、维持延续后代、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维持生命再生产的必需的生活资料,都不是真正的“个人所有制”。虽然在资本主义制度之前存在过“个人所有制”,但那时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是很不充分、很不丰富的。只有在共产主义生产资料社会共同占有时,在人人都愉快的共同的劳动时,劳动者才能得到真正的属于自己的丰富的生活资料。不仅如此,他们还能得到充足的享受资料和发展体力和智力所需要的资料,并且这些资料丰富和充足到能够实行“按需分配”的程度。这样的“个人所有制”才是真正的“个人所有制”,才是在新的社会制度条件下重新建立起来的并且需要加以保护的“个人所有制”。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防止所有制教条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行单一化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完全一致的统一体,是全世界无产者要完成的任务和要达到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是有条件的。其条件主要有:一是生产力充分发展,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到足够满足需要。二是逐步改造,不可急于求成。私有制不能一下子废除,公有制不能一下子实行。三是在多个发达国家同时发生,在单个国家做不到。四是消灭竞争和商品交换,代之以高度计划生产。可见,消灭私有制和实现财产全社会共同占有,不是一件轻松的、容易的、随意的事情。当时,《宣言》从方向上目标上提出“消灭私有制”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其实在《宣言》形成的那个时期,消灭私有制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后来,恩格斯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恩格斯说:“历史表明,我们以及所有和我们有同样想法的人,都是不对的。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的程度。”[47]恩格斯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斗争和经验教训,对问题看得更清楚、分析更透彻、判断更准确。
中国的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也是所有制问题。但是,怎样才能解决的好呢?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个基础与苏联有很大不同,与《宣言》所设想的基础和未来理想社会更加不一样。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的是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这条路完全需要靠自己去探索,没有现成的答案和方案。因此,从要建立什么样的所有制模式方面来说,我们所选择的所有制模式就应有所不同,就要选择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模式。反之,如果我们在所有制方面搞教条主义,搞盲目冒进和急于求成,是绝对行不通的,是要犯大错的。
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立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关键任务也是解决所有制问题,这就是要克服和防止所有制教条,从中国国情出发,按照“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实行符合客观实际的所有制结构模式。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以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破除传统所有制观念束缚,大力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在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着力使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从“资本主义尾巴”到“有益补充”、“重要组成部分”,再到“重要力量”,使之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和基本经济制度,共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然而,近两年又有个别人跳出来,公开散布一些否定、怀疑我国民营经济的言论。分析其深层次原因,那就是长期以来我们在理论上存在一个误解,认为马克思恩格斯讲的未来公有制有两种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全民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集体所有制要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种误解来源于对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有关论述认识的偏差。马克思指出:“但是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48]我们以往把“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理解为是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两个不同的社会制度,即“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再之后才是共产主义社会。其实,这种观点较早直接来源于列宁《国家与革命》对《哥达纲领批判》的理解。列宁说:“‘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但是,这还不是共产主义。”“马克思把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有财产,那么‘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49]列宁对《哥达纲领批判》还有这样一个理解:“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我们党看得更远些:社会主义必然会渐渐成长为共产主义,而在共产主义的旗帜上写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50]列宁的这些理解不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原意。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两个意义完全相同的概念,只是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场合采用了不同的表达。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讲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都讲的是共产主义社会,他在用“共产主义社会”一词时,没有提到“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在开始的时候,尽管“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并且在这个短暂的“第一阶段”还带有“旧社会的痕迹”和“弊端”,但是,它就已经是共产主义社会了。同时,这个“第一阶段”,并不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还有另一个社会形态即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51]这里不管是说的“之间”,还是“前者、后者”,其中间都不会有别的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出现或社会制度出现。这个“第一阶段”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要知道,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通用的,尽管他们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名称,但都是一回事。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其实也是社会主义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后,不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而只有一个社会形态,也是最后一个社会形态,这个社会可以叫社会主义社会、也可以叫共产主义社会,这两个叫法、两种表述只是名称不同,本质、内涵、特性都完全一样。
在1847年起草《宣言》的那个时期,为区别各种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把自己的理论称之为共产主义,当时的《共产党宣言》也被称之过《共产主义宣言》。在后来的很多地方,在不需要与空想社会主义进行区别的时候,这两个称呼都可以用。比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著作中,用社会主义一词较多,或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并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最后一句总结句为:“这就是无产阶级运动的理论表现即科学社会主义的任务。”[52]这里的“科学社会主义”和科学共产主义完全是一个意思。马克思指出:“这种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53]有时,马克思还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说法。恩格斯认为:“马克思是当代唯一能够和那位伟大的佛罗伦萨人相提并论的社会主义者。”[54]因为马克思“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伟大创始人。”[55]可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并用的、等同的,并不是分割的,更没有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之意。
在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论述方面,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和其它地方说的“集体占有”、“集体所有制”等,也容易被误解为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从而要向公有制的高级形式过渡。即使在“革命专政”阶段,“国家仍然是土地的所有者,”即国家实行统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马克思说:“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56]他说:“经济方面努力的最终目的是使全部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57]这个“集体占有”、“集体所有”并不是苏联的和苏联传给我们的“集体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说的不管是“集体占有”、“共同占有”,还是“集体所有制”、“社会所有制”等,都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单一的公有制形式。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
马克思主义一贯反对教条主义。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任何坚定不移和始终一贯的革命策略的基本条件;为了找到这种策略,需要的只是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58]这里说的很明白,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于本国”具体实践。因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59]他说:“我所在的党并没有任何一劳永逸的现成方案。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不结合这些事实和过程去加以阐明,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60]恩格斯指出:“用学理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态度去对待它,认为只要把它背得烂熟,就足以满足一切需要。对他们来说,这是教条,而不是行动的指南。”[61]恩格斯说:“要获取明确的理论认识,最好的道路就是从本身的错误中学习,吃一堑,长一智。”“不要硬把别人在开始时还不能正确了解、但很快就能学会的一些东西灌输给别人,从而使初期不可避免的混乱现象变本加厉。”[62]他指出:“许多人为了图省事,为了不费脑筋,想永久地采用一种只适宜于某一个时期的策略。其实,我们的策略不是凭空臆造的,而是根据经常变化的条件制定的。”[63]以上一系列谆谆教诲,需要我们永久的铭记。回想起来,对照这些警句,是不是对我们以往采取的某些“策略”也曾有过很强的针对性呢?是不是过去我们搞教条主义或输入别人的东西时出现过“混乱现象变本加厉”的情况呢?是不是我们应该“从本身的错误中学习,吃一堑、长一智”呢?
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从国情出发,紧密联系实际,团结奋斗,大胆创新,勇于把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变为实实在在的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制度。今天,我们完全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中国的这一壮举和展示在世人面前的辉煌成就,这是《共产党宣言》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取得的重大突破和伟大胜利。事实告诉我们,实践反复证明,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把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客观实际相结合,我们才能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在革命时期,我们克服了教条主义和各种艰难险阻,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同样走自己的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打破传统所有制模式束缚,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得到并将继续得到共同持续平稳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要求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力度持续加大,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是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的最好时期。我们坚信,这条路我们走对了,走对了就不怕远。在新的起点上和新的发展阶段,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和完善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防止教条主义和假马克思主义的干扰,我国向第二个百年进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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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4][5][6][7][8][9][13][34][44][45][4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66、45、45、47、47、53、52、113、38、42、46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87、293页。
[10][11][12][14][15][16][17][25][26][39][53]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特辑《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74、71和79、85、87、88、46、52、69和74、84、71、118页。
[18][19][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7、454、419页。
[20][21][38][41][43][48][51][5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0、320、178、319-320和437-438、170、12、21、10页。
[22][31][3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74、
874-875、874页。
[23][24][54][58][59][60][61][62][6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8、40、666、532、690、548、557、560和561、630页。
[28][29][30][40][52][56][5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8、404和406-407、465、460、567、10、568页。
[32][33][35][37][47][5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2、516-517、536、516、540、324页。
[4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10页。
[49][50]《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2和255、62页。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原重大项目稽察办司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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