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的同生共强
历经风雨,坚韧前行。新中国实现了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创造了世所罕见的发展奇迹和历史伟业;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们这个曾经长期沐浴在文化昌盛之荣光中的民族,正一步步迎来憧憬甚久的文明复兴、文化建设的高潮。“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和现有文化建设举措,沿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奏响新时代文化冲锋的嘹亮号角,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已然是新时代之显扬鸿音。建成文化强国,也已被明确确立为我国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
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必须在文化精神、文化能力、文化心态、文化形象建设诸方面共同着力,推动其整体性发展。文化精神彰显着一种文化体系的风骨、气韵、胸怀、眼界。在当代中国,强化文化精神的建设,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包括人民本位、刚健自强、创新创造、开放包容等在内的文化精神,使之成为文化发展中无处不在的“普照的光”。文化能力,是一个国家在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方面所具有的素质。在当代中国,推进文化能力建设,必须深化国民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文化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夯实文化强国建设的主体依据,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为中心环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文化心态既是社会发展现实在社会心理层面的呈现,又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强国,一定拥有积极向上的文化心态。在当代中国,推进文化心态建设,就是要让我们的社会在文化上更多些自尊自信、悦人悦己、理性平和、积极向上,更加从容地对待我们的历史文化,更加自觉地礼敬我们的民族英雄,更加大胆地吸纳外域的优长,更加主动地担当今人的文化责任。文化形象,是人们对于一国文化所形成的认知,是感知和评判一国文化强弱的重要维度。在当代中国,加强国家文化形象建设,要求我们更好地推进国内的文化改革发展,准确把握文化传播的规律,有效提升面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的能力,更好展现中华文化的实力和魅力。
在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进程中,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的建设始终是无法割裂的,是一个深层交融的有机整体。四者是文化强国建设的不同方面,但从其中任何一个方面中,我们也都可看到其他三者的存在、跃动与互摄。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胶着一体,以至于我们无法清晰地用何为“基础”、何为“关键”等诸如此类的表达来描述、界说其间的结构——这样的界说,尽管清晰明确,但一对照之于此四者特质与功能的具体,便立刻显得不那么精确。但有一点则是极为清晰的,即唯其共强,才能有力构架起文化强国的巍然屹世;而又唯其共生,才能实现其共强。如,在文化精神的建设中,如果离开文化能力的提升,则无以获得现实力量的支撑;如果离开文化心态的优化,则无以获得生长所需的广袤厚沃的心理基础;如果离开文化形象的塑造与鉴用,则无以获得反观自我、以察美丑、以明进路的宝贵参照与重要动力。反之,如果离开先进文化精神的引领,文化能力、心态、形象的建设,则显然会失却前行的引领,失却坚守的“灵魂”。再如,如果将文化精神、能力、心态的建设统视为文化强国建设进程中的“对内建设”,将文化形象的建设视为文化强国建设进程中的“对外塑造”,则内、外二者之间也是无法分开的。“形于中而发于外”,“对内建设”是“对外塑造”的基础,“对外塑造”的境况又有力地影响着“对内建设”的具体展开。
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之间共生共强的内在关联,其共强之于文化强国之“强”有重要意义。这要求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进程中,要始终坚持此诸方面建设的整体性。其一,要始终坚持既“观全局”又“谋重域”,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整体视野中观察思考、扎实推进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等各方面的建设,建强文化强国的各战略支点。其二,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建设每一方面的推进,都要强化整体思维、关联思维,关注并协同推进其他相应方面的建设。其三,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的建设,要融入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在具体实践中实现共融、共生、共强。如在文化作品创作、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传播创新、文化贸易推进等等之中,便都同时存在着文化精神的弘扬、文化能力的提升、文化心态的涵养、文化形象的塑造与展示问题。换言之,文化事业与产业发展的每一个领域,都内含着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的元素,都内含着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建设的任务,都要增强观念与行动的自觉。这种观念与行动自觉的增强,也便是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整体性建设得以有效推进的根本性依托。其四,要始终扣紧创新创造这个主线。从文化强国建设的角度而言,如果说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的建设中有一条贯穿其间的最鲜明、最根本的主线的话,那就是创新创造。这是因为,创新创造是文化的本质所在,文化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既要有创新创造的文化精神、文化能力,也要有创新创造的文化心态、文化形象。对于我们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而言,创新创造是我们文化图强之路上的第一动力,既是我们必须始终高扬的文化精神,是我们必须持续不懈、永不停顿地着力提升的文化能力,也是我们必须在全社会厚植的文化心态,是我们所应鲜亮展示的当代中国的文化形象。
近年来,我们党反复强调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反复强调创新创造在文化发展中的关键意义,所要推动的正是创新创造源泉的充分涌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应该而且一定能够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进程中,在推动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整体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应当始终坚持以创新创造为主线,贯穿其中。这一主线的强化,既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建设整体性的关键所在。
当然,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于内而言,要着力推进文化精神、能力、心态、形象的整体性建设,于外而言,还要始终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统筹推进。我们所要建设的文化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个方面,“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统筹推进,共同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也使得文化强国的建设能够获得强有力的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社会条件。文化强国建设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从精神、智力等方面“赋能”,又有赖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他方面建设的“垫基”。这也是我们思考文化强国建设之整体性时,所应清晰认识和把握的。
(作者系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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