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的高质量教育
作者:张志勇(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教育工作的主题确定为“建设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如何理解这一主题的内涵,更加自觉地抓好今年的教育工作?我有以下三点认识。
一是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是教育矛盾运动的两个方面。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生活的向往与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体现了教育矛盾运动的两个方面。在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不同阶段,教育矛盾运动的两个方面是不断变化的。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普及率不高,扩大教育机会就成为教育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正基于此,我国教育工作的重心一直放在发展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上。这从“十三五”以来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教育的主题就可以看出来。除了2016年是“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其他年份都是强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基础的:2015年是“继续促进教育公平”,2017年是“办好公平优质教育”,2018年是“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9年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2020年是“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2021年是“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二是教育公平本身就是影响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教育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从本质上说,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是辩证统一的,没有教育的起点公平,即基本的入学机会,根本就谈不上教育质量。当教育的起点公平实现之后,人们就会把追求教育公平的目光转向过程公平,也就是希望享受教育条件的公平。以义务教育为例,我国经过15年奋斗,到2000年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到2011年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由此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追求均衡发展的新阶段。所谓追求均衡发展,就是以县为单位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办学之间的差距。事实上,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如校舍条件、仪器设备、图书配备、教师配备以及生均教育事业拨款的差距,会直接影响教育质量。义务教育阶段有的学生之所以从乡村向县城流动,从县城向大中城市流动,就是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所牵引的结果。因此,多年来政府特别重视补齐农村教育、西部教育短板,重视乡村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等问题。或许可以说,公平是教育质量的基础和保障,没有更好的教育公平,就没有更高质量的教育。
三是追求以更加公平为基础的更高质量的教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建设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这是由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所决定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到2035“建成教育强国”,对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教育发展的公平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那就是,基于追求“共同富裕”和“人民的全面发展”,在“十四五”期间,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可以说,从“十四五”开始,我国将进入一个以追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的高质量教育发展新阶段。或许可以说,这个高质量教育是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前提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在促进教育公平上迈出更大步伐”,可见促进教育公平仍然是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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