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的构建路径
原标题:新发展格局的构建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并深刻阐释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这意味着新发展格局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旨在形成更高开放水平、更具创新性价值的经济体系,更通畅的循环性经济内部运行机制和经济—社会体系,更安全的发展环境与发展过程。正确理解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并加以切实贯彻,需要着重从其实践特性入手,把握由其诸特性的基本要求所决定的现实路径。
第一,新发展格局的总体性与顶层设计。新发展格局针对我国经济深化改革的实际,以及当前全球经济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增加,出现逆全球化倾向的现实而提出,旨在保证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持全球经济的包容性可持续发展。它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为其基本内涵,强调国内循环的更大规模、更广范围和更高层次,与此同时,要稳步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具有突出的总体性。新发展格局的构建,首先需要从大处着眼,基于战略思维和宏阔视野进行顶层设计,形成统筹能力、预测能力与执行能力相统一的循环能力体系,观念支持系统、制度支持系统与技术支持系统相统一的循环支持体系,并加快推进国内大循环、内外双循环的战略部署和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在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政策层面,必须促进科技创新在畅通循环中发挥关键作用;做好供给创造和需求引领,实现供需的良性互动;保障金融、流通等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扩大就业和提高收入水平;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以实现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大循环的充分、有效对接。此外,还需要全面深入地把握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发展需要,并以其体制的深化改革和政策的适应性调整予以配合。
第二,新发展格局的具体性与主体角色定位、责任落实。新发展格局,是对整个经济体系乃至与之相关联的社会体系的总体要求,同时,又需要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社会主体承担具体的责任,作出相应的贡献。除了政府肩负顶层设计的主要责任和领导、协调、保障和监管职能之外,在国民经济的四个环节即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中,各类经济主体仍对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实现负有具体的实施责任。其中,生产环节依然具有先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然是国内大循环畅通的核心。从经济主体的类型看,需要各省市县在其管辖的区域内、以其既有优势更深度地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作用以承担区位性责任;各行业以其行业特点、分工特性更广泛地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作用以承担分工性责任;央企作为国有经济主体的代表,需要有更强有力的担当和作为,发挥骨干作用;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也将通过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社会之间更深度的良性互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承担参与性责任。各种国外的经济主体也会携其生产要素参与到国内经济大循环,尤其是国内分工和国内市场的资源配置之中,其作用不可小视。此外,新发展格局还需要司法、科技、教育等社会各方面的全面助力。
第三,新发展格局的动态性与创新驱动、大数据支持。无论经济循环本身还是经济与社会其他方面的互动,都是一个动态的社会过程,因此,新发展格局所欲实现的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是在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中进行的,既没有一个静态的指标体系,也不可能停留于一个静态的理想水平。国内、国际经济循环都会在不断变动的,甚至不断面临风险、挑战或阻碍的环境中谋求循环的畅通,为此,必须有创新驱动加以保障。这里的“创新”,首先是思维创新,要求所有参与主体由“链”思维转向循环思维,由目标导向思维转向过程思维。其次,是循环机制的创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科技发展对消费的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科技、社会发展对就业的影响等,会不断改变参与经济过程的主体、要素及其关系,国内大循环、国际大循环也都是在变动不居之中的复杂关联,这些都需要通过政策和经济杠杆适时对循环机制加以调整或校正。再次,科技创新是创新驱动的关键。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作为根本路径和动力。只有将重大科技成果及“新基建”深度融合到产业体系发展之中,才能实现真正的高质量发展。最后,还必须努力推进制度和政策创新,强化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和国际标准战略,通过市场激励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为全社会创新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此外,新发展格局要求及时监控经济循环的状态和水平,还需要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构建有效的大数据系统作为技术支持。
第四,新发展格局的畅通性与区隔消除机制。只有防范并校正经济循环中存在的片面性和问题,消除循环中的解构性、阻滞性因素和具体障碍,才能保证整个经济体系中的主体从良性合作走向深度融合,实现经济过程中的增长动能向循环动能的新旧动能转换。为此,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应当是一个以问题为导向的“立”与“破”相统一的过程。必须尽快从强化经济联系和协作,防范和消除消极因素两方面形成区隔消除机制,实现有利于经济循环的经济环境治理。具体地说,需要在强化地方、行业新作为的同时,打破区域壁垒、行业壁垒,服务全国,服务全局;需要完善立法和法治监督机制,强化商业伦理运行,以此规范利益行为。此外,由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因素都可能深入经济过程内部,对经济循环的畅通性产生影响,再完备的经济制度和政策也难以保证经济循环始终、完全通畅,区隔消除机制的确立,还应充分考虑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进行归因并制定应对之策。
第五,新发展格局的前瞻性与趋势预测。新发展格局是一个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的动态复杂系统,这一提法本身就具有强烈的前瞻性,它在实践中的成功构建,必须在对经济、社会发展未来趋势的全面、深刻把握的基础上进行。为此,它的构建过程必须有一个拥有预测能力和策略思维的综合性预测体系参与其中。其预测的内容,既包括经济走势、经济循环水平和经济与社会互动的趋势,也包括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循环中存在的问题的走向及其影响。尽管趋势预测可以依托现行的经济预测体系,但它以多层次、多主体的形式存在,在顶层设计、具体执行等环节同时发挥作用,既有其便利或优势,也会因其分工而影响信息有效传递和主体有效沟通,建立独立的以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主题且能兼及经济与社会互动性预测的经济前景预测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和条件。它的建立,也对各种经济主体具有重要的行为指导作用,有助于它们在新发展格局中寻求新优势,谋求新愿景,创造新成就。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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