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农村宅基地有了“身份证”
原标题:农村宅基地有了“身份证”
“有了这张‘身份证’,我们把房子租给别人开民宿就放心了。”12月10日,手捧鲜红的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湖州德清县莫干山镇庙前村村民黄忠华一脸兴奋。该县当天在浙江试点县(区)率先召开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并现场向黄忠华等10名农户颁发全国首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处处长李锋认为,德清今年6月被列入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此次在全国率先颁证标志其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落地。
德清西部山区庙前村背靠莫干山风景区,是城里人出游度假的世外桃源。“想来村里开民宿的人越来越多,有不少村民也想把闲置的宅基地租出去,但凭一纸租赁协议,大家心里都没底。”村党支部书记徐慧聪坦言,现在改革了,农户领到了小本本,这里乡村振兴的路子将越走越宽。
“经前期摸排,全县首批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总数为598宗、面积220.9亩,其中空闲废弃宅基地234宗、面积71.3亩。”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姚建强表示,通过发放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就是为了盘活一批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引导发展民宿经济、电商经济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该县2015年入选全国第一轮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后,通过“理清一户一宅、保障户户有宅、管好宅宅法定、创新显化物权”,探索创新显化宅基地和农房财产性权益,出台全国首个基于“三权分置”的宅基地管理办法。
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海强介绍,此次按照“一户一宅、限定面积”的原则,细化以农户为单位分配取得宅基地的具体条件和实施办法,建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簿,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认定并报政府备案,向农户颁发宅基地资格权登记证,保障了农户的切身利益,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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