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核酸检测能力单日最大可达145万份
原标题:全省核酸检测能力单日最大可达145万份
自进入秋冬季节,广东科学、快速、精准、有序处置广州、深圳、汕尾零星散发疫情,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充分肯定。近日,广东省委深改委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广东坚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双统筹、双促进,加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重大疫情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日核酸检测能力最大达到145万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
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
“四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控制传染病流行的关键措施。今年以来,广东坚持落实“四早”要求,改革创新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围绕重大疫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核酸检测等关键环节,不断改革创新并巩固形成长效机制。
比如,加快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从最初要求发热门诊、诊所和药店加强监测,延伸到海关、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基本实现重大疫情监测从单点到多点、从单个行业到多个行业联合的转变。同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针对上海、天津、内蒙古等地疫情形势,迅速向各地发出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提醒。
专家表示,核酸检测仍是及时发现早期病例最有效方法。广东坚持和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充分发挥核酸检测“排雷”作用,并迅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全省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已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到2020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如采用单采单测方法,目前全省单日检测能力已达到145万份。
广东坚持以完善体系、提升能力、激发活力为重点,稳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针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人才缺乏、医防融合不够等问题,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整体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目前,全省49家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和3家省、市级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单位已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建设范围,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广东坚持落实“四集中”原则,加快建立分级分层分流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近年来着力构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在这次疫情中得到了实战检验。
此外,广东还坚持依法防控重大疫情,目前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正在加紧组织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争取在3—5年内完成公共卫生立法修法专项工作任务。
把广州深圳等打造成全国公共卫生安全城市标杆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广东实际,下一步在建设广东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过程中,将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及时稳妥处置重大疫情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加强五大体系(即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物资生产保障和储备体系),完善五大机制(即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科学研究、疾病预防、临床治疗有效协同机制,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知识普及机制,粤港澳大湾区协同防控机制)。
一方面,广东将整体谋划全省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结合谋划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明确“五大体系”“五大机制”建设具体任务和路径,分时段确定公共卫生建设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把广州、深圳等打造成全国公共卫生安全城市标杆,全省公共卫生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另一方面,广东将积极推进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比如,改革公共卫生队伍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公共卫生队伍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实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行职称与行政级别并轨的专业技术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的收入水平,探索“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卫生防疫津贴等制度。
与此同时,广东还将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加紧制订出台广东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坚持战时功能与平时功能相结合,补齐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实现软硬件设施设备战时快速转化和无缝衔接,快速形成战斗力。(记者 李凤祥)
相关新闻
- 2020-12-07广东首列跨境电商中欧班列正式开行
- 2020-12-07广东江西两省举行工作座谈共商合作发展
- 2020-12-07广东市场主体达1373.13万户
- 2020-12-07河惠莞高速京九铁路跨线桥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