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税务:专项辅导助力资源税法平稳实施
中新网甘肃新闻9月25日电 (通讯员 董思蒙 刘斌)9月24日,针对资源税法的新变化,文县税务局组织开展了资源税法宣传专题培训,全县资源税相关行业纳税人以及各分局专管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培训主要从资源税历史沿革、资源税法颁布的意义、新资源税法和暂行条例的比较、资源税法最新税目表、资源税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和《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等文件,重点讲解了新法的变化,以及甘肃省关于资源税的具体规定。通过具体的案例,对资源税申报、征缴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向纳税人进行分析解读,促使企业尽早谋划,帮助企业绿色高效发展。
“我们企业开采了砂石,并将开采出来的一部分砂石加工成砂石粉出售,怎么确定适用政策?”金鹏矿业公司财务刘芳疑惑的问到。
“根据资源税法和甘肃省资源税规定,砂石实行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相结合的方式,纳税人自用或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从量计征,按原矿每吨1元征收,其余情形按原矿或选矿的2%从价计征。”文县税务局税政二股张晓明股长,认真解答了纳税人提出的各种问题。
培训的最后,文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向纳税人发放了资源税宣传资料。此次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纳税人纷纷表示“培训太及时了,通过这次学习,让我们清楚直观的了解了新资源税的征收方式、计税依据及税率。这样深入浅出的讲解比看政策文件更容易掌握和理解。希望以后能经常组织这样的学习。”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做好相关新政的宣传辅导,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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