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国·试点先行 | 城市交通让出行更美好
原标题:交通强国·试点先行 | 城市交通让出行更美好
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引导绿色公交出行,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解读:
城市交通最突出的问题是交通拥堵,缓解交通拥堵、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发展方向。
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鼓励引导绿色出行,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
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提升步行、自行车等出行品质。
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城市公共交通
服务公众基本出行
部分交通强国试点单位
聚焦这一主题
充分谋划新的发展路径
↓↓↓
雄安新区
搭建智能交通出行体系,构建实时感知、瞬时响应、智能决策的新型城市智能交通体系。在容东片区推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建设开放式智能网联区域。推进共享化智能运载工具应用,发展定制化公共交通系统,实现城市公交和共享汽车资源的智能化配置。打造全局动态、数据驱动的交通管控系统,实现交叉口通行权智能分配。推动服务性数据资源开放,建立市场化出行信息服务运行机制。推广电子客票,完善客运“一站式”联程联运服务,推进移动支付广泛应用。
预期成果:
通过1—3年时间,完成智能交通大脑总体框架和业务功能体系顶层设计,出台《雄安新区交通大脑顶层设计及建设规划》,建成交通大脑数据监测体系和建设服务评价体系。建成智慧出行服务平台,实现各交通方式信息整合,在交通大数据指标体系及数据共享标准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建成容东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智能化信号管控、数字化非现场违章监测执法。建成交通大数据中心暨综合监测和辅助决策平台,实现公共交通、交通管理、物流运输、对外公路等应用资源整合。车路协同、无人驾驶、响应式公交、集配物流等智慧交通广泛应用,在系统配套支持、设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
辽宁
§ 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完善管理、运营、服务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标准和规范。
§ 健全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议事平台作用,建立城市公交票价与政策性亏损补贴补偿、经营成本联动的价格机制,健全公交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 优先投入相关资源。将城市公交资金纳入公共交通财政预算体系,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机制。推动城市公交场站及相关设施成为新城区、居民小区等的配套工程。推动城市公交企业享受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推动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在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域连通成网。
§ 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企业运营服务、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程。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应用,积极推广无人驾驶公交车辆等先进装备。推动公交服务多样化,发展定制、快速、大站快、旅游、社区、接驳、微循环等业务。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制度。
§ 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发展绿色公交,推动装备设施、运输组织、技术产品等节能低碳、绿色环保。发展智慧公交,全面优化经营管理、运营调度、安全管控。建设便捷公交,完善设施布局,优化服务网络和结构,拓展覆盖范围,提高换乘便利性。建设人文公交,加强公交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改善候乘条件和出行体验,加强行业文化建设,优化从业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水平。
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公交优先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省辖市区每标台公交车基础设施综合用地平均达到160平方米、公交车进场率平均达到95%,中心城区绿色公交和智慧出行服务系统全面建成应用、公交线网专用道设置率平均达到15%、站点500米覆盖率平均达到98%、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力争达到60%,全省城市公交车驾驶员安防设施全面安装应用。
通过3—5年时间,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省辖市区每标台公交车基础设施综合用地平均达到180平方米、公交车进场率力争达到100%,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专用道设置率平均达到20%、在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基础上推进300米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在城市公交发展路径、服务标准、票价调整、路权保障机制、城市拥堵破解、高质量公交环境等方面形成一批制度、政策、标准、规范成果,并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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