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要闻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1月1日施行

20-08-02 19:52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编辑:宋芳科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1月1日施行个人违规最高罚200元 混收混装最高罚5万元

  7月31日,在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全票通过,该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3个月之后,南京将正式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条例》规定,南京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厨余垃圾又称湿垃圾,是指易腐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餐饮经营者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以及废弃的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条例》规定,南京住宅区和农村居住区施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实施计划,公示后组织实施。管理责任人可以采取设立固定桶站、流动收运车收运等多种方式,组织个人和单位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生活垃圾。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和单位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产生者责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

  南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或者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

  根据《条例》,如果个人违反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依据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

  混收混装是各界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条例》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石磊)

  四类垃圾分类流程

  小区分类指南

  商场分类指南

  机关分类指南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精彩推荐

  • 龙头新村:搬下大山 过上好日子 龙头新村:搬下大山 过上好日子
  • 天祝藏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举行 天祝藏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举行
  • 天祝藏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举行 天祝藏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举行
  • 【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 以保促稳稳中求进 【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 以保促稳稳中求进
  • 野营拉练学钻木取火 甘肃有群学生暑假不一样 野营拉练学钻木取火 甘肃有群学生暑假不一样
  • 鏖战正酣!中国甘肃网记者带你直击临大高速公路复工建设情况 鏖战正酣!中国甘肃网记者带你直击临大高速公路复工建设情况
  • 甘肃省网信系统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在玉门铁人干部学院成功举办 甘肃省网信系统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在玉门铁人干部学院成功举办
  • 文体旅游+青春扶贫 甘南藏地传奇自行车赛释放“叠加效应” 文体旅游+青春扶贫 甘南藏地传奇自行车赛释放“叠加效应”

关注我们

中国甘肃网微博
中国甘肃网微信
甘肃头条下载
甘肃手机台下载
微博甘肃

即时播报

1   甘肃省监委制定意见推动特约监察员更好
2   骑行“甘南之眼” 畅游“青藏之窗” 2
3   天水文化旅游推介会 走进杭州
4   天水张家川法院公开审理 一起恶势力犯
5   8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 天定高速这一路
6   致敬最可爱的人 兰州市开展系列主题活
7   甘肃省高速公路局发布通告 ETC储值卡转
8   兰州市城管委深入推进市容市貌公共设施
9   兰州市将精准整治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
10   内涵提升助力脱贫致富“文化+”扮靓美
11   甘肃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
12   兰州公安举行警监警衔晋升仪式
13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一周年——牢记嘱
14   乘势而上,巩固扩大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
15   上半年兰州市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34.69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