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新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关键之举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与光明日报社共同组织“实践新论”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陆续在光明网推出系列理论稿件和新媒体作品,解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内在逻辑,敬请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7月21日在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时强调,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当前,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都产生巨大冲击,我国很多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可以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市场主体”。
保市场主体在“六保”中具有打基础、固根本、稳预期的意义
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经济发展大局,一头连着老百姓的就业和消费,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有市场主体1.23亿户,其中企业3858万户,个体工商户8261万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双创”等一系列激励政策支持下,我国新登记市场主体持续保持高增长,2019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377万户,日均新登记企业2万户,活跃度70%左右。
保住市场主体,经济回升就有动力,就业就有支撑,产业链资金链就能稳定运转。“保市场主体”在“六保”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内在动力、提升经济长期发展能力,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打基础、固根本、稳预期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精准施策、精细服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为市场主体优化升级赋能。
但也要注意到,当前的市场微观主体多但个体能力不强,市场微观主体规模相对较小,企业类市场微观主体占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具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还不高,企业作为产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尚需强化;企业信息化、智能化、“互联网+”程度还不够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建设还有待强化,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还需加强。
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是保市场主体应有之义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企业数量占全国市场主体总数的90%以上。因此,保住民营经济“活下去、活得好”,是保市场主体的坚实基础和应有之义。
民营经济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具有产权明晰,决策自主,机制灵活,市场运作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同时,民营企业自身有着强烈的发展愿望,也有着投资和市场开拓欲望。那些经济发展快、效益好、活力足的地区之中,民营经济较为活跃,在社会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近年来,东南沿海地区之所以快速发展,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是重要原因之一。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既要讲国强,也要讲民富,这都需要一大批企业支撑。促进区域经济活跃,必须再造微观基础,强化微观主体。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动民营企业不断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让民营企业的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出来。
保市场主体,重点是救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均严重遭受疫情冲击,不少企业资金储备少,经营困难,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能力较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突出表现为产业链资金链中断、订单需求骤减等。另一方面,我国有8200多万个体工商户,占企业总数60%以上,带动就业人口超过2亿,是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因此,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是避免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重大冲击风险的关键所在。
保市场主体,要处理好发展大企业、骨干企业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准确认识“大”与“小”的关系。保市场主体,既需要抓立竿见影的大项目、大投资,也需要扶持成百上千的中小微企业。“大”与“小”有各自的优势和定位,大项目有带动性,小企业有辐射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求我们必须首先克服以大为好、以大为尊的“大”的情结,走出大工业、大项目、大制造的旧思路,树立起大小协调、互为促进、相得益彰的新思路,必须充分考虑居民的持续就业和收入持续增长问题,形成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着力做好中小微这篇“大”文章。抓“小”,反映的是一种精神境界,一种创新理念。“亿万千百十,皆起于一”。扶持中小微企业,要从小处做起,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需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做起。各地出台一系列举措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礼包的沉淀效应逐步凸显,市场主体数量节节攀升,“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不断增多,企业活力不断增强。可以说,小企业可以有大发展,小舞台也可以展现大世界。
保市场主体,要创造条件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
保市场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创造条件对接企业需求,以更精准的举措帮扶纾困,抓紧将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最优环境。
一是提振发展信心,给“自己人”吃“定心丸”,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各级政府和工商企业从业者都要提振精气神,于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通过加快复工复产速度、打通产业链堵点、落实企业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和稳岗就业支持政策,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增长基本支撑面的影响。
二是认真研究和实施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救助计划。加强四个方面的援助,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帮扶:首先是财税援助,如减免小微企业税费,税款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其次是金融援助,加强信贷纾困。辽宁、浙江等地都提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取消各类违规手续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银行不得盲目地抽贷、断贷、压贷,对于还款困难的企业给予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帮扶;再次是法律援助,江苏、浙江、湖南等地要求涉外部门、国家商会、贸促会等要主动作为,适当为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办理与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最后是进行就业援助。
三是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要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更加稳健灵活的货币政策,增强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继续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发展普惠金融,支持适销对路出口商品开拓国内市场。银保监会表示,2020年会继续要求银行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量增价降”,投放数量比过去更多,价格比过去更便宜。除了给民营企业增加贷款外,金融机构还可直接减免利息。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帮助民营企业清算“应收账款”。在整个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大都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要求苛刻,给这些企业造成了不小压力。可以说,将拖欠的应收账款“活化”为民营企业的现金流,通过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可以很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
四是用好用足国家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筛选一批“新基建”项目,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的关键性作用。通过出台消费券、降低部分进口产品税率等支持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的措施,激发人们的消费热情,促进补偿性消费迸发。广东、福建、浙江等地针对疫情导致的出口承压加剧,提出充分利用产业链较齐备、制造效率较高、疫情控制较好的情况以及农产品、纺织服装、机电产品等领域的优势,反向出击,填补市场短缺,通过拓展市场化危为机。
五是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以疫情为契机,国家出台实质性政策推动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特别是鼓励民营企业数字化,加快完成产业链整体线上线下一体化,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向先进智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变。
保市场主体,政府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
在保市场主体中,政府部门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树立亲商、重商、敬商的理念;二是理顺管和放的关系,既要管好也要放开;三是处理好“给”和“取”的矛盾,达到一个“双赢”的效果,既立足于“取”,又立足于“给”,先让利后得利。
在保市场主体中,要把营商环境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充满活力的人才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光明磊落地同企业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涉企政策制定要多听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要更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扎根中国市场,深耕中国市场,创造能够让客户投资放心,办事顺心,生活舒心的环境,真正使各个地区成为“投资的沃土”“发财的宝地”和“创业的乐园”。
(作者: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梁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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