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一国两制”仍是最佳制度保障 让香港社会乘风破浪
新华社香港6月8日电(记者刘明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8日表示,要认识香港基本法,必须要认识国家宪法和回到“一国两制”的初心。她指出,全国人大最近通过香港国安立法有关决定,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职责,其合宪、合法的基础不容置疑。她强调,尽管香港经历了风风雨雨,但“一国两制”仍然是最佳的制度保障,让香港社会乘风破浪。
香港特区政府8日下午举办了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网上研讨会。林郑月娥发表致辞时说,要认识香港基本法,必须回到“一国两制”的初心。当年邓小平先生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是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繁荣和稳定的前提下,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最大程度地保留香港的特色和优势,让香港市民的原有生活方式维持不变。这个初心从来没有改变,亦是中央一直以来对香港特区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香港基本法正是基于这个初心,进一步明确阐述并落实国家对香港的方针政策,订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重要概念,规定香港特区实行的各项制度,勾画香港特区的发展蓝图。
林郑月娥表示,在认识香港基本法时,要同时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因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全国人大最近通过有关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正是行使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职责,其合宪、合法的基础不容置疑。
林郑月娥表示,基本法虽然属宪制性文件,但亦有非常丰富、实在的内容,其160条条文涵盖方方面面。基本法订明香港特区享有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使香港自回归后的法治水平及司法独立享负盛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亦享有基本法保障的言论、新闻、集会、示威、游行、出入境等各项自由。她指出,针对近年有人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从事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我们须深入认识基本法对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相关规定。
林郑月娥指出,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对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基于中央对特区的信任,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但这并不表示中央放弃了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权力。鉴于香港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而特区行政、立法机关在过去23年,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都难以自行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中央对此危害国家安全的局面不能视而不见。
她强调,在此关键时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其宪法权力,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有关法律,然后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实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合情合理,亦应得到广大市民支持。
林郑月娥表示,有关立法是惩治极少数人所进行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从而保护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市民,使香港在饱受一年暴力破坏后可以恢复为安全、稳定的城市。国家安全立法后,香港可以在疫情后重新出发,巩固和提升本地及海外投资者在香港营商的信心。特区政府会全力以赴配合中央进行有关立法工作。
她强调,让我们通过涉港国家安全法的制定和执行,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确保特区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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