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评】立法打击本土恐怖主义,主权国家责无旁贷
中国网评论员 唐华
2019年初,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却被境内外别有用心者带偏了节奏。由此引发的暴力活动和社会动荡延续至今,香港市民举告无门,内地民众忧心如焚,香江之畔原本熠熠生辉的“东方之珠”蒙尘失色。
值得警惕的是,港独分子的暴力活动已具有明显的本土恐怖主义性质。
从投水瓶、扔杂物,到投掷砖头、铁护栏、汽油弹、腐蚀性液体,再到使用真枪实弹和爆炸品,暴乱分子的工具手段越来越充满杀伤力。对于出面斥责制止的普通市民,他们动辄拳脚相加,甚至泼汽油点火烧身。互联网上还出现了“制造武器手册”甚至“杀警指南”,对乱港力量遥控指挥。
4月20日,在全球抗击新冠疫情的档口,乱港分子仍不知收手,将带有引爆装置的土制炸弹寄给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这种为争夺特区管治权而不择手段,以“揽炒”(意为同归于尽)相威胁,通过伤害公众迫使特区政府就范的行径,已经与有组织的恐怖犯罪活动无异!
然而,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香港警方在大多数时候陷入执法无力的境地。暴徒上午刚被抓获,下午就获得释放;警察被围殴致头破血流,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才迫不得已鸣枪示警……警方的克制不仅没有换来丝毫理解和收敛,反而成了暴力活动更加猖獗的助燃剂。
究其因,在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行机制处于事实上的空缺状态,香港的国家安全责任无人值守。
5月22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在谈话中表示,香港回归近23年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关法律长期“休眠”,香港特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权力配置方面存在诸多缺失。在目前形势下,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改变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是形势所迫,势在必行。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打击本土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秩序,是每个主权国家的“天赋”职责,无论国家大小强弱。
即便在中央权力由地方让渡的联邦制国家,管理国防建设与国家安全事务的权力也归属中央政府,无一例外。
美国早在立国初期,就通过了《煽动叛乱法》《敌对外侨法》等4个法案。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又迅速颁布了《爱国者法案》《国土安全法案》,并成立国土安全部,成为当时规模最大的政府部门。在之后的一系列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联邦政府意识到本土极端主义者的威胁与日俱增,首次将打击本土恐怖主义列入国家安全战略。
美国维护自身国家安全可谓不遗余力,却无法容忍别国对自身国家安全的关切。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公开宣称,将“重新评估香港的特殊地位”。美国历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此次中国全国人大推动涉港国安立法,只是再一次真实演绎了美国的“双重标准”。
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内的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实现各项基本权利的根本前提。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依法打击本土恐怖主义,还东方之珠以本来颜色,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也会得到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理解和赞同。
而指望趁火打劫、“以港制华”,通过搞乱香港收获源源不断的反华红利,有些人的好日子恐怕是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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