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话金融|“连线”代表委员②:郭新明、王玉玲、白鹤祥
2020年“两会”期间,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推出“连线”代表、委员专题,邀请人民银行系统“两会”代表、委员介绍建议提案,并就建议提案内容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共话金融改革与发展。本期,我们邀请了郭新明、王玉玲和白鹤祥三位全国人大代表介绍金融支持深化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侧改革、推动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以及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相关建议。
郭新明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郭新明代表建议(摘要)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国在公共卫生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供给等方面存在不少短板。从金融的角度看,一是公共卫生投资占GDP比重与中等收入国家、发达国家相比均有较大差距。二是 保险保障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建议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积极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供给。
一是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采取税费减免、财政贴息、再贷款再贴现等扶持救助政策,引导银行信贷进入公共卫生领域,降低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
二是拓展金融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与政府合作,打造市场化的融资对接平台,保障信贷支持的可持续性。
三是发挥好保险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人身险产品体系,构建医保、财政、银行等多元化的医疗费用保障机制,深化医疗科技联动,引导保险深度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应急处置。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您认为目前金融支持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最大的短板是什么?对此您有何具体建议?
郭新明:金融系统在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支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保障、保险理赔等方面主动作为,彰显了非常时期金融业的责任与担当。但综合审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金融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发挥仍不够充分,特别是卫生医疗机构融资授信门槛高、堵点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 公立医院的事业单位性质决定了其经营收入无法直接作为信贷还款来源,银行大多采取信用和保证方式授信,如医院无力还款,银行很难通过诉讼途径处置相关资产。另一方面, 民营医院特别是基层诊疗机构难以被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且医院资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客观上导致医疗机构“融资难”。
建议积极探索针对卫生服务领域的新型融资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支持医疗机构融资纾困。通过与政府合作,打造市场化的融资对接平台,保障信贷支持的可持续性;也可与保险公司等各类机构进行合作,引导加大相关投入,形成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
● 证券时报记者:您建议金融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您认为这些建议推行的难度有哪些?
郭新明:从这次疫情防控实践看,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应当在提升病患收治能力、医护人员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力,着重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在保障好日常公共服务需要的同时,又能够为可能出现的超常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应急储备。我在建议中提到,以“平战结合”的方式来增加公共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包括增加民营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床位等资源,以及鼓励卫生防疫产品生产企业保留维持生产线等方式。实际上,此次疫情中由大型体育场馆、学校等设施改造建成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方舱医院”,就很好地诠释了“平战结合”的思路。但“平战结合”可能带来的供给能力使用不充分和商业可持续之间实质上存在一定的矛盾,金融支持介入需要有相应的风险分担和收益补偿机制。我认为,要解决好这个矛盾,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的作用,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贴息、再贷款再贴现等扶持救助政策,引导银行信贷进入公共卫生领域;另一方面要创新模式,把政府、市场、企业、金融及社会各方力量结合起来,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上来,形成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合力。
王玉玲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王玉玲代表建议(摘要)
近十年,我国商业银行债务融资快速增长,其中银行贷款占比显著增加,银行贷款结构以抵押担保贷款为主,信用贷款占比处于较低水平。一直以来,大量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结就在于缺乏足够的抵质押物。
信用贷款不需要企业提供完全担保,银行凭着对企业经营状况和信誉的了解发放贷款,能够帮助诚信经营的企业快速获得融资支持。近年来,在各部门的大力倡导下,商业银行对于开展信用贷款业务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贷款和消费信用贷款等小额信用贷款风险模型运用成熟,贷款风险整体可控。但受制于“信息孤岛”尚未打破、风险控制和缓释机制缺乏等因素,用于支持各类企业生产经营的中长期信用贷款发放明显不足。
建议强化金融科技手段应用,尽快建立健全各层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查询机制,为银行打开信用信息共享大门,督促银行改善风险控制模型,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鼓励各地建立信用贷款担保基金,撬动更多信用贷款发放。与此同时,在监管考核评估方面考虑增设信用贷款有关指标,推动商业银行积极发放信用贷款,进一步发挥银行体系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功能作用。
● 人民日报记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这是否会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风险?在当前各地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是否有足够财力支撑担保基金加大对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王玉玲: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为主业,坚持准公共定位,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首先,从风险分担角度来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均不低于20%,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的比例,这样就由上至下建立了一个层层分散的融资担保支持体系,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及市县融资担保机构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许多地区都已经推出“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银行和省再担保机构、市县级财政合力承担60%的贷款风险,有效降低融资担保基金风险承担压力。从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信用贷款业务量较小,占比处于较低水平,加上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自身都对贷款风险有一定的控制要求,信用贷款风险总体可控。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可以预见,新的政策工具将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相互配合,共同激励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缓释信用贷款风险。
●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信用贷款风险高于抵押贷款,尤其是在宏观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企业经营风险较大。银行要如何避免不良率提升问题?推行尽职免责过程中如何平衡风险和信用贷款的问题?
王玉玲:疫情确实对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造成冲击,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风险上升,导致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面临一定下迁压力,部分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会有所上升。但也要看到,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可控的。商业银行要做好全面风险管理,摸排企业贷款产生不良的真实原因,对于非疫情原因导致的不良贷款,及时采取市场化方式处置,妥善化解存量风险;对于疫情原因导致的不良贷款,优先考虑落实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安排,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可以采取一系列手段去平衡防控风险与发展信用贷款的关系:
一是修改《商业银行法》中关于抵押贷款的导向性规定。建议删除“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的规定。法律层面不再对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是否需要抵押作规定,从制度层面给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提供均等机会。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核实借款人资信状况的前提下,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贷款方式,促进商业银行主动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贷前审核和贷后管理。商业银行应加强科技手段应用,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完善贷款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模块化分析各类涉企信用信息数据,多维度识别判断企业经营状况,改进风控模式,从前端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将债务人履约能力评估、偿付记录和财务状况考察作为重点,提高甄别效率。同时加强对企业贷款的后期跟踪管理,运用科技手段,做好间隔期检查、日常监测及预警处理等贷后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查询机制。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或夯实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整合分散在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以及水、电、气费,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领域的信用信息,确保商业银行能够通过平台获取企业关键经营信息,提升商业银行多维度识别和判断风险的能力。
四是完善评估考核办法。调整监管考核办法,提升信用贷款不良率容忍度,促进商业银行改革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
五是利用担保基金分担风险。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信用贷款业务的支持力度,缓释银行相关业务风险。同时,鼓励各地建立信用贷款担保基金,建立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壮大担保实力,为银行开展信用贷款业务分担风险。
白鹤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白鹤祥代表建议(摘要)
金融安全与金融业的稳健发展,重要和关键的基础是良好的国民金融素质。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作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深化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要预防性保护措施,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教育部要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国民金融素养。同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要建立金融知识教育发展长效机制,推动部分大中小学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近年来,在金融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在金融机构、学校、老师、教育机构等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提升国民金融素养,完善德育、全人教育,防范金融风险、保障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国民金融素养整体水平依然不高,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依然存在诸多的困境,难以深入推进。总结五年来全国各地试点工作的经验,为从根本上构建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必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金融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必备的基础知识和素质技能,通过立法为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 中国日报记者:从国际上比较,中国的金融基础知识教育处于什么水平?主要的差别是什么?
白鹤祥:提高金融知识和财经素养水平,世界各国的做法基本一致,就是推广和普及财经素养教育。美国于1994年就在其联邦中小学教育法案修正案中,将个人财经知识教育纳入到课程安排,并于2011年将财经素养教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20多个国家也将财经素养教育作为国家战略,并纳入国家基础教育体系之中,通过学校财经教育缩小青少年的财经素养差异。
从2012年开始,由经合组织(OECD)发起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中,引入“财经素养”概念并作为测评内容之一,与阅读素养、数学素养、科学素养并列。上海中学生代表中国参加PISA测试,连续两届三科取得第一。另外,OECD在2017年对21个国家超过十万名的18至79岁的成年人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国投资者在金融素养整体水平方面,位列G20国家中第3。但客观分析测试和调查样本,他们代表的是国内金融发达地区中小学生和部分特定人群的财经素养水平,而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偏远地区的中小学财经素养教育基础十分薄弱,有些地区甚至还处于空白或初始阶段,财经素养教育亟需更多的关注和更大范围的普及。目前,面对的主要短板有三个:一是规划和法制的短板,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定整体规划。二是 均衡发展的短板,应切实将金融知识和财经素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各地、各校的均衡发展。三是 保障的短板,国内开展金融财经教育较好的地方,主要是靠金融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投入,缺乏稳定性和普惠性,未来,应当把它纳入到教育部门的正常保障范围,金融行业的投入只能作为补充。
●北京商报记者:当前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主要存在哪些难点和挑战?如何应对?
白鹤祥:近年来,经过金融部门、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不懈努力,我国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试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表现在:
一是没有权威性的整体规划。目前,全国未出台统一具体可操作的规划,各地自行探索导致模式多样、标准不一、工作进度不一,教育成效存在较大差异。
二是群体覆盖面不足。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进课程的学校及受益学生数量比例均很低,远达不到普及标准,也不能满足学生渴望学习、掌握金融知识的需求。
三是工作的支持保障措施欠缺。无论是教材还是教师的队伍与能力,以及相应的资金支持等方面,在教育系统内严重不足,区域性的教育行政部门尚未真正重视,学校也缺少开展相关工作的动力,往往靠金融部门作为外力进行推动。
四是教学效果评估机制不足。目前,尚未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教育效果评估机制,对效果的评估主要依靠表面的数据资料,缺乏全面有效的调查研究。
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明确法律地位,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金融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必备的基础知识和素质技能。二是 加强规划。研究制定《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规划纲要》,做好统筹规划。三是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以教育部和人民银行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统一的教材标准。四是 建立评估科学的评估,对教学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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