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群众组织力引领乡村协商治理
党的根基血脉在人民,人民力量的凝聚发挥以组织为保障。党的群众组织力是党的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集中反映了依靠、动员、组织和教育人民群众进行社会实践的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群众组织力,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换成乡村协商民主的发展优势,不断激发乡村治理的活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创立了村民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使我国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实践的新创造,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逐渐形成了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层民主实践形式。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村民自治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组织制度,激发了农村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基层民主选举深入民心,在推动乡村社会有序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重选举”而“轻治理”,造成了民主选举与民主治理的“脱节”。换言之,在村民自治实践形式中,民主选举单兵突进,其价值逐渐被广大村民所认可,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则进展缓慢。在实践中则表现为,尽管“两委”班子都是严格按照民主的程序选举产生,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民意、集中了民智,但很多村庄后续的治理绩效却不尽如人意。村庄治理行政化、村民参与单一化、村务监督形式化现象比较突出,村民自治还缺乏应有的活力。随着乡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传统熟人社会共同体开始消解,村民呈现出个体化和原子化发展趋势,农村基层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更好地发挥基层民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协商民主是激发乡村自治活力的重要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越性,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蓬勃发展,为村民自治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与选举民主不同,协商民主强调以对话为中心,多元利益主体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通过阐述自身主张说服他人,或者倾听他人观点,在运用科学合理程序的过程中不断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具体而言,协商民主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全程性、常态性的特征,可以通过多种多样方式灵活地开展协商,这种民主协商贯穿于村庄日常治理之中,是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最佳组织实践形式,能够有效地激发村民自治的活力。一方面,协商民主具有多样灵活性,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村民可以根据公共事务的性质、涉及利益的范围、对活动场地和人员的要求等,采取灵活多样的协商形式,以增强协商的针对性,提高基层治理效率。另一方面,与民主选举不同的是,协商民主在实践中可以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的需要,随时启动协商程序,将协商贯穿到村民自治的全过程,实现民主参与和基层自治的常态化,在村民持续的协商互动中强化村庄各要素的内在联系,以激发自治活力,重建农村社区共同体。
党的群众组织力是乡村协商民主的生命线。长期以来,党管农村是我国农村工作的重要经验和原则。这一组织原则和工作方法已经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所充分证明。因此,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在实践中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乡村协商治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首先,以组织力为统领,把好乡村协商民主关。组织力就是将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凝聚功能渗透到广泛的基层协商中,通过强化思想引领作用,增强村民的组织意识和集体意识,把好乡村协商民主关。这就要求在协商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群众组织力为引领,保证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协商结果、协商价值导向与我们党关于协商民主内在精神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好上级党组织对乡村协商民主的相关要求。同时,把党组织的思想引领功能落实到协商过程中,确保基层协商方向正确、功能完善,推进乡村协商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稳步有序进行。
其次,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增强乡村协商民主的合法性和凝聚力。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贯穿协商全过程,将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纳入到协商议程,以协商促服务、办实事、不断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发挥好乡村协商民主的服务功能。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内涵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功能在于拓展人民民主的广度和深度,扩大群众参与,以实现多元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和整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因此,在实践中要以为群众服务作为乡村协商民主的重要价值取向,从而保证乡村协商治理的公共性和合法性,增强群众协商凝聚力。
再次,以创新组织体系为关键,重构乡村协商治理的组织载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新兴业态与互联网企业开始迅速成长,城乡之间由封闭、静止开始走向开放流动。原本以单位为载体的基层党组织体系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多元、开放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覆盖不足,组织力下降,导致了乡村协商民主缺乏有效的载体。因此,要推进基层党组织体系重建,织密基层组织之网,以适应开放流动的社会形态。促进党的组织向“两新组织”和新兴领域全覆盖,理顺组织之间纵向上和横向上的权责关系,夯实乡村协商治理的组织载体。
最后,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支撑,提高党员干部的协商治理能力。在对党员干部进行协商技能训练的同时,还需要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村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协商,培育高素质的协商主体。一方面,要提高党员干部的协商技能,抓住支部书记以及支委这些关键人,对其进行培训管理,提高支部干部做好群众协商工作的能力;将乡村协商技能的训练作为组织生活的一部分,引导和加强党员学习,强化党员的群众组织力;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到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深入体会国情社情民情,提升乡村协商治理能力。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做乡村协商民主发展的传播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做好群众协商技能的培育,让协商民主的价值深入民心,在反复的协商实践中提升群众的协商能力。
相关新闻
- 2020-04-27中国日报网评:主打“中国牌”,美国共和党恐怕打错了算盘
- 2020-04-26丁茂战:党和国家战略全局中的小康社会
- 2020-04-24党建评:驰而不息 久久为功
- 2020-04-24读懂习近平总书记陕西考察时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