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中央出台一项专门针对湖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科技日报记者 刘志伟
4月13日下午四时,湖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72场发布会,介绍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到3月底,对各类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21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胡立升:据统计,到一季度全省办理防疫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3320万元,免征防疫重点保障物资运输企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企业增值税5639万元。落实防疫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设备税前扣除政策、减免税额达到2575万元。落实无偿赠送、捐赠税前全额扣除政策,减免税额860万元。
并且据不完全统计,办理个人捐赠、义务防疫人员补助和奖金个人所得税减免5268万元。到3月底,各级税务部门对全省各类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21亿元,有7257户小微企业获得银税互动信用贷款34亿元。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出租方可申请减免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总经济师吴明喜: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疫情损失情况经过合理测算后,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定额减免2020年度应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额。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依法减征或免征。
参加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等享受税收优惠
吴明喜:对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按照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励标准,取得的零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都不计入工薪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其他人员,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取得的临时性补贴和奖金,也都不计入工薪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考虑到这些人员都还在防治工作一线,其单位也承担着较重的工作任务。为切实减轻有关人员及其单位的负担,以上这些人员在取得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时,发放人员名单和金额留存备查即可。
中央有一项专门针对湖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泽民:已经出台的4批次20条政策当中共有5条涉及增值税,其中有一项是专门对湖北的,对湖北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不再预缴增值税。
这两个政策对于湖北的纳税人来说,将惠及绝大多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越往后效应将越来越大。除此以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将制定对湖北财政金融供应链专门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湖北援企稳岗、促就业、保民生的支持力度。我们可以预见,湖北的纳税人还将拥有进一步的利好消息。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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