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大家手笔)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同时也要看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主要表现在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延缓、商务经贸活动受到抑制、稳就业压力加大等方面。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是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的防控策略,制定差异化的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措施。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高风险地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在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比如,根据疫情风险等级,有的省份把辖区县域划分为重点防控地区、非重点防控地区、一般防控地区三类,有的省份将辖区县域按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和局部流行区等进行划分,并以此为基础,在医疗救治、交通、卫生检疫、人员排查和人群聚集限制、应急物资保障、经济运行等方面明确施策标准、细化防控方案,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各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动态开展分析研判,在病例数保持稳定下降、疫情扩散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后,及时分地区降低应急响应级别,进一步提高了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经济社会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不能长时间停摆。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关系到我国对外开放和世界经济稳定。应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确保交通运输网络畅通,保障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防护物资供给,维护客流物流运行秩序,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使人流、物流、资金流有序转动起来,大力接续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畅通经济社会循环。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防止短期冲击演变成趋势性变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在落实落细已出台各项政策的同时,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加大对一些行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灵活适度,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完善金融支持方式。比如,为防疫重点地区单列信贷规模,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专项信贷额度;调整完善企业还款付息安排,加大贷款展期、续贷力度,适当减免小微企业贷款利息;等等。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抓好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落地,针对部分企业缺工严重、稳岗压力大和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因地因企因人分类帮扶,提高政策精准性。
(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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