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说理】在战“疫”中推动我国法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市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
慎始如终,再接再厉。这样的“精气神”不仅体现在全力以赴的防疫工作过程中,还体现在战“疫”背景下的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既要尊重医学规律实现科学防控,也要秉承法律准则坚持依法防控。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总书记的指示点明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昭示了党中央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的同时,毫不动摇推动法治建设的决心。在全国上下依法防控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法治建设得到良性发展,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提升。
在战“疫”中完善部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可以看出,意见为政府在战“疫”期间采取的部分特殊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进行。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毫无疑问,决定从法律层面斩断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产业链,最大程度地降低了未来因野生动物导致的疾病风险。
在战“疫”中挖掘新兴产业发展的法律体系构建需求。近年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方兴未艾。在此次战“疫”过程中,这些新技术大显身手:应用了AI技术的人脸识别和基于大数据的信息检索,为精准识别和有效隔断风险人群提供助力;在复工复产中,依靠互联网实现“云办公”“云理政”……新技术为战“疫”赋能,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法律为其保驾护航。同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新技术的应用也面临着信息泄露风险等问题。因此,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基础亟待筑牢。我们要全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体系,以期在未来继续释放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潜能,为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更为科学高效的服务。
在战“疫”中敲响部分地方政府治理的“法治”警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了极大地锻炼,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然而,极个别不和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居民在家打麻将桌子被砸、医护人员下班回家被社区拒绝进入、湖北返乡人员个人信息遭泄露等。这些事件虽是个别地方个别工作人员所为,却需要由当地政府“买单”,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所幸的是,出现问题的地方政府多能及时“纠错”。这不仅提示着各级政府,在面对紧急状态或特殊情况时,要综合考虑风险、效果和损益等因素,防止措施和行为明显失当;同时,这也对地方治理起到了警示作用,“成效”不是检验治理水平的唯一标准,施政过程中的法治精神同样为公众所关注。
在战“疫”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战“疫”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公众参与的群防群治既是疫情防控的有效措施,也是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特别是广大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入一线、下沉基层,不惧困难、无私奉献,汇聚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巨大能量。非常时期,绝大多数群众能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基层的防疫措施,但战“疫”初期,在公共场合拒戴口罩、拒测体温,甚至隐瞒病情不报等行为也时有发生。为了保障防疫工作的顺利推进,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了一批阻挠疫情防控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既为基层人员的防控工作提供了依据,也彰显了依法战“疫”的重要性。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全民法治素养的提高,既是开展群防群治的有利条件,更是战“疫”中的另一项积极成果。
为山九仞,切忌功亏一篑。目前,我国的防控措施取得积极成效,已经看到了战胜疫情的胜利曙光。此时,更要咬紧牙关、坚持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一切苦难和挫折都压不倒英雄的中国人民。当疫情防控阻击战吹响胜利号角之时,贯穿战“疫”始终的法治建设也将“更上一层楼”。(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王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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