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出台《意见》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3月19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张富贵)省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要依法严厉打击妨害企业复工复产的各类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困难,落实“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审慎处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刑事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依法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强对涉企业复工复产案件的检察监督,对涉企刑事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加强涉企案件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稳妥处理中小企业民事监督案件,强化对涉企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妥善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
《意见》要求,要深化“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充分发挥“12309”检察热线作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解读和涉法问题解答,用好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尽我所能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要建立健全涉企案件从快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案件层报省院审查,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沟通等工作机制,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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