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减证便民”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原标题:甘肃“减证便民”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这是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对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5月,根据国务院部署,甘肃省被司法部确定为首批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省份,嘉峪关市被确定为甘肃省先行试点地区。经过积极探索实践,嘉峪关市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本模式。
《实施方案》要求,3月10日前,省直各有关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系统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3月31日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级政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6月30日前在全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强调,要继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将嘉峪关市打造为甘肃省首个“无证明城市”。要系统梳理目录清单,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协同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上线下实施。要联通共享数据资源,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进一步健全诚信管理机制,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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