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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哲学版: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

19-06-10 15:17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任磊

  原标题:光明日报哲学版: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

  作者:王永智(西北大学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是一个国家、民族精神凝聚力的集中体现。在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培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善文化,推进社会向上向善力量的形成,是国有德而兴、人有德而立的基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性构建与推进是通过善文化在个人—家庭—社会的内化与践行。

  第一,善是人之为人之本。孟子作为传统善文化的奠基者及推进者,提出了“四端说”,他强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初,性本善”是中国人启蒙教育及习成做人的基本认知,体悟并践行“良知”是个体道德修为的基础。

  第二,善是知行合一的根本要求。中国传统善文化要求“仁者爱人”,要“泛爱众”;行为上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要能做到“民胞物与”,以实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为追求。仁爱主义是集体主义的基础,与邻为善,互利共生,构成了交往的和平主义价值理念。仁爱主义、集体主义、和平主义是善文化谋求人类共同生存、命运一体的道德价值观。

  第三,善的培育、实践的第一场所在家庭。中国传统善文化培育与践行的根本是家国一体,“孝”“忠”合一。儒家认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是德之本、教之源。对父母、先祖的爱、养、畏、敬,及对兄长的尊敬、友爱,是孝悌文化的基础。要将感恩、敬畏、奉献、责任等基本道德意识、情感、价值作为家教、家风的内涵培育下一代,谋求个人善行与社会善行在价值观上的一体性,追求与实现家庭之善和国家之善在道德践行上的一致性。

  第四,善是人实现“天人合一”、追求永恒的信念维系。中国在文明的“轴心”时代,已经奠基了天、地、人是同源相生、同道相存、同场相在的共同体的信念。所谓“黄天无亲,唯德是辅”“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其中的“道”、“天(理)”往往与人的善心、良心相通相连。儒家认为,良知即天理。在现实生活中,《周易》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佛教的因果报应论,道教的“承负”果报论等使中国人有了善恶报应的善信念观,致力于在现实社会谋求“立德”、成就“不朽”。千百年来,善成为中国人成长发展的立身之基、修身之要,追求永恒的信念维系。《中庸》言:“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亦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的根本是觉悟善性、实践善性。“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中国传统善文化的构建与普遍性、持续性传播、承继,促进并形成了中国人向善的自觉性,奠基起中华民族的善文化基因、精神基因、信仰基因,成为民族向上、向善的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何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是当前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中华优秀传统善文化中汲取有益的成分,将民族善文化基因发展延续,是增强文化自信,提高社会软实力的重要方面。

  第一,向上向善力量的形成需要营造培育与践行社会善文化的良好氛围。文化教化人、培育人、导引人,有社会善文化才能形成社会善力量。当前社会善文化的培育,首要应培育家庭善文化,形成家教、家风向善力量。善文化的教化需要从小孩培育起,在小孩的成长过程中应该不断践行爱和善,避免形成唯我、自私、利己等心理状态。孝文化在现时代要注重人的感恩、关怀、责任、奉献等品性的培育与弘扬。在社会善文化建设上,要发挥主流文化的核心导引力,形成以善为义、以善为荣、以善为乐的价值导引体系。从民众善的心理—情感的觉悟培育起,自律、爱人、利人,推己及人,唤起良知、呵护良知。其中,汲取弘扬中国传统善文化精华,对培育民族善文化的自觉与认同至关重要。由善的心理—情感至善文化、文明,再到善的行为、善的价值的认同与践行,最终形成社会善文化价值实践的整体氛围。要充分发挥文化传播导引力。在戏曲、影视、文艺创作等方面,将传播真善美合一的正能量作为创作的立足点。在媒体融合发展的环境下,将善文化作为底色,形成共传、共赞善人、善事、善情的舆论氛围。政府的大力倡导、民众的共同参与、舆论的共同彰显才能形成向上向善力量的聚气合力,将中华五千年的善文化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第二,向上向善力量的形成需要构筑社会善的规范体系。社会善的力量的深入实践需要社会善的规范的内化和习成。中国传统善文化的深入实践得益于中国是“礼仪之邦”。在现代社会,善的礼仪的继承、弘扬、创新、发展需要进行民族全方位的认同与培育。首先应是家庭礼仪的规范性培育,倡导对父母、长辈等的礼仪性践行,将尊敬、感恩、伦常亲情等在践行礼仪中得以倡行、融入,形成善的伦理性核心关切。其次是学校善的礼仪性教育。在重大节庆日,践行对国家、对先贤英烈等的礼仪性致礼。在青少年人生的重要节点,比如入学、毕业、成人等,进行规范性、礼敬性活动,让学生有生命成长的仪式感,有反思、自省、自励感。在学校生活中,培育学生对教师、父母、长辈的礼敬;在人际交往中,将礼貌、尊敬、诚信等规范作为交往的应然之则进行教育引导,奠基起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最后是社会生活中的礼仪规范的建立与推进。要将尊老爱幼之礼、婚丧嫁娶之礼、乡俗民规之礼、文明交往之礼、公共生活之礼等进行规范,使每一位公民行之有矩、行之有范、行之有礼、行之有善。要大力倡导法制建设与善的规范性建设的合一,将赡养、救助、公序良俗等自律性社会道德规范行为与他律性法制规则有机结合,形成善的规范有效推进与践行的良好氛围。

  第三,向上向善力量的形成需要培育社会善的信念。善的信念的建立是善的力量凝聚的基础。在进行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要将民众善的信念性建构与文化自信相结合:首要是人之为人的信念性奠基。传统善文化诉诸个体自觉、自省,通过进行性与命、性与真、性与道的唤醒式教育引导,使人在信念上以善为真、为本,树立起做人的道德底线和良知。我们的教育引导应该从生命本真教育、人之为人教育等方面,将善的信念融入每一个人的生命成长与发展之中,成为安身立命之基。其次应是善与他人、群体、国家、人类、自然的合一性信念培育。将优秀传统善文化中的仁爱主义、集体主义、和平主义进行继承和弘扬,培育人与自然、人与国家民族、人与人类命运的共同体信念意识和行动。再次是善与修身、人格境界提升的结合。将善与养浩然正气、与做“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大丈夫”人格自觉合一,做善的自觉行动者。最后是善与人的终极追求合一。中国传统善文化倡导人的超越性实践,在群体中立德、立功、立言是根本。引导民众、特别是青少年谋求有所“立”,有所实现,是达于个人与群体永恒价值实现的基本。要积极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在慈善性关怀、悟道性启迪、积善行德式践行等方面进行倡导,将自觉行善作为对个体生命的关切积极加以推进。

  《光明日报》( 2019年06月10日 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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