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老旧小区改造超额完成 惠及居民7.1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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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12月5日电(孝媛)目前,沈阳共完成151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超额完成31个小区,涉及房屋建筑面积38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7.1万户。12月5日,本网从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了解到,沈阳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张界夫介绍,沈阳制定了《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试点工作方案》,概括起来就是“4+11+4”,即实施房屋本体、配套设施、小区环境、服务设施四项重点改造内容;达到“路要平整、水要畅通、灯要明亮、绿要美观、线要规整、车要有序、房要保暖、设施要齐全、电梯要安全、违章建筑要拆除、市容要整洁清爽”11条标准;形成工作组织、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长效管理4个工作机制。
沈阳市政府成立了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在改造过程中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改造坚持以居民为主,充分调动小区居民、驻区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参与小区改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居民“做主人、不做看客”。
为规范改造标准,《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设计导则》针对改造小区的总体空间、建筑本体、绿化景观、交通设施、照明监控、地下管网等8方面提出了设计规范,明确了5大类、17项、42个具体考核标准。各区按照设计导则,根据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地确定改造内容。同时,坚持“先地下、后地上”进行施工,确保一次性开挖完成所有工程,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当前和今后生活的影响。坚持专业验收和“民意验收”相结合,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改造后的居民满意度、社会认可度及改造效果进行综合评定,对于工作组织突出的地区和改造效果较好的小区,沈阳市政府将实施奖励;对改造效果差、群众不满意的小区,将责令整改。
按照“改造一个、管好一个”的原则,目前,沈阳正在落实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职责,加快推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积极落实管理服务主体,引入物业管理,完善社区党组织监督指导下的社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管理服务主体“三位一体”协调运行机制,坚决避免“前治后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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