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推行律师异地阅卷工作
原标题:辽宁检察机关推行律师异地阅卷工作
即日起,辽宁省检察机关异地阅卷平台系统正式启用。今后,执业律师代理的全省范围内的刑事案件,需要依法查阅案件卷宗的,可向其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申请受理地和案件办理地人民检察院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受理地人民检察院为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这是记者从11月27日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广泛推行电子卷宗系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律师异地阅卷工作。今年9月,省检察院制定了检察机关办理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办法(试行)和异地阅卷系统操作流程。系统试运行两个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成功办理了30余件律师异地阅卷业务。
省检察院表示,今后,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强对信息数据成果的深度应用,积极探索更多的优化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