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的道德力
原标题:经济发展的道德力
道德是一个国家、民族、群体包括经济组织的行为准则,道德力是把道德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就经济伦理学角度来说,道德力是一个国家、民族、群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是一个经济主体生存与发展的核心力量。无论哪个群体,要想经济更好发展;无论哪种经济主体,要想经济竞争获胜,就必须提升软实力,要想提升软实力就必须提升文化力,要想提升文化力就必须提升道德力。道德力与经济发展是正相关关系。道德力越强,经济发展越好;经济发展越好,道德力越强。经济发展的道德力主要表现为经济主体的如下自觉行动。
信用涵育
信用乃因诚而信,因信而用,是经济主体应该涵育的经济美德,是经济发展的道德力的首要构成。主体信用涵育得越好,道德力越强;道德力越强,主体信用涵育得越好。作为美德的信用具有超越性和自律性,其超越性能使主体以信用为诉求,从更高层次上而不是局限于狭隘私利来理解经济活动,能够把经济活动的目标定位于实现经济繁荣、公平分配、奖励优秀,而非仅仅自利。主体当然也追求自利,但从长远上看,信用与自利并不必然冲突,相反它还会增进自利。其自律性使主体将信用贯穿于经济活动,自觉、自愿地体认美德,能够正确理解并参与经济竞争,真切理解自身行为的道义价值。
在经济交易中,如果主体都重视信用涵育,就会认可、尊重参与者对于自己产品和服务的持有、交换、转让、支配等权益,这又会增进主体的交易信用,而这些主体也会相应地选择合理的方式、时间、地点进行交易,从而交易各方都能各取所需,增进自己的利益。由此可知,信用美德能使主体决策简单化,降低、减少了交易费用。同时,信用美德是一种态度、情感或内在品质,它需要通过行为外化、显现。比如在企业内部,它体现为关爱员工、提供质量优异的产品和服务、开展绿色生产经营等;在外部,它表现为注重社会反响、拒绝恶性竞争、讲究货真价实等。因此,它能为企业创造良好形象,而形象能带来两方面的积极效应:一是从企业内部来说,员工更乐于把企业当作充分发挥自己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场所,这样,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会繁荣兴旺;二是从企业外部来说,它会更容易吸引股东的投资、与之合作的商家、购买其产品和服务的顾客,从而获得效益与信用双丰收。
责任担当
责任担当是出于信用的真切行动,是经济发展的道德力的第二个重要构成。责任是伦理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其最基本的要求是道德与义务,包含着最坚固的道德强制力和最厚实的道德理性,在其中主体之道德信念最为密切地同社会之道德要求结合在一起。因此,没有责任担当,道德力也就无从谈起。
责任担当是以经济主体的责任感为驱动力而形成的一种伦理价值观念,是主体之间通过交往建构起来的一种具有社会意义的道德关系。它与道德力正相关。责任担当越厚重,道德力越强;道德力越强,责任担当越厚重。同时它们互为动力或前提。责任担当是道德力的前提,只有有了责任担当,经济主体才会有道德力;道德力也是责任担当的前提,经济主体只有具有强悍的道德力,才会担负起应有的道德法律责任,在健康环境下从事经济活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正确的价值观的引导。责任担当在价值观中占据核心层面,市场经济其实就是责任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责任担当意识如果能得到有效确立并广为传播,成为一种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精神,如果广大的经济主体都能够明确自身责任,市场经济发展将会更加稳定、合理、有序。经济主体有了责任担当意识,自然在客观上会更加自由地享受各种在道德与法律允许范围内供给的资源,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同时,责任担当意识的树立,在客观上可以树立良好形象,提高信誉,从而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整个经济健康发展。
合作行动
合作行动是出于责任的实际举措,是经济主体的伦理特性,是经济发展的道德力的第三个重要构成。任何经济主体都有自己的需要(即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此即主体的个体利益。但是,个体利益的满足必须借助于外界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这种环境的持存也是主体利益的组成部分,表现为共同利益。主体的个体利益和主体间的共同利益都需要通过合作才能实现。一方面,个体利益的实现需要合作。市场上每一个主体都有其脆弱性、局限性,单靠自身力量无法实现个体利益。为了实现个体利益,每一个主体就必须与其他主体彼此合作。另一方面,共同利益的实现也需要合作。共同利益与个体利益相互依赖、相辅相成,双方的实现都有赖于对方的实现,因而共同利益是合作得以达成并得到维系的必要条件,没有它,合作就无从谈起,道德力也无从谈起。
合作表现为至少两个主体之间互相利他的行为。此行为在精神层面就是主体的道德意识,它与道德情感一起构成道德情操,道德情操又促成经济主体的合作行动。所以,从伦理学上说,合作根本上来自主体的道德情操。道德情操是主体所具有的一种高级的、稳定持久的、带有理性印痕的道德情感和品德。实验经济学家认为,道德情操是经济生活中合作的基础,合作是人的本性和道德情操驱动下的行为。有合作精神的主体,一般都对合作于自身和其他主体的重要价值有清晰认知,因此他们大都具有开放意识,对新兴市场、新兴技术、新产品和服务、新的贸易方式等持有敏锐嗅觉和接受能力;他们大都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相互为对方着想、相互信任,并乐意合作。在第一次合作成功后,又会接着有新的合作,随着合作反复进行,成功的合作就会趋于稳定,主体协调意识、亲和力等道德素质也会得到强化和提升。因此,合作是当今市场经济下经济主体的一种能力和素养,主体越合作,道德力越强;反之,道德力越强,主体越合作。
(作者:龚天平,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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