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被深交所终止上市
新华社深圳11月8日电(记者印朋)深圳证券交易所8日对中弘股份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中弘股份成为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中弘股份将自2018年11月1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中弘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交所公告称,2018年以来,中弘股份陆续披露业绩大额亏损、多项债务逾期、主要项目停工等重大风险事项,投资者通过市场化行为表达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2018年8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面值(1元)。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10月19日起停牌。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深交所将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安排,公司联系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径,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深交所提醒,退市整理期是为退市公司投资者在公司股票摘牌前提供的最后交易机会,目的是释放风险,投资者要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高度关注即将摘牌公司的投资风险。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依法依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是对市场主体自治行为和投资者市场化选择的尊重和保护,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功能、提升资本市场有效性、强化理性价值投资理念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