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打造医保星级药店 多渠道保障患者购药需求
原标题:天津打造医保星级药店 多渠道保障患者购药需求
人民网天津11月7日电(唐玉洁)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天津市医保星级药店管理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8〕61号),拟在天津市打造一批医保星级药店,通过严格管理和强化监督,规范药店诚信守法经营,保障患者多渠道购药需求,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据了解,医保星级药店应同时为天津市A级放心药店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并符合星级药店评定的基本条件。经评定的医保星级药店额外给予一定的医保预算支持;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经办机构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可优先承接天津市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购处方,并为全市门特病患者提供用药服务。经评定的医保星级药店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药品、医保管理相关政策,实际经营医保药品应在800种以上,根据患者实际需要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并确保药品质量;要严格贯彻落实明码标价、实库管理等工作要求,并安装视频监控、药品电子追溯等新技术监管系统,加强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
下一步,医保经办机构将研究制定工作细则,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定工作。符合条件的药店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要求完成场地改造,经评定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加挂医保星级药店标牌。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购处方,在医保星级药店可购买到治疗必须的药品,免费听取健康讲座、了解医保政策、接受用药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并获得其他基础性的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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