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生态论苑:环保执法岂容抹黑
原标题:人民日报生态论苑:环保执法岂容抹黑
环保执法离不开正当监督,但容不得抹黑。在保护公众正当监督权利的同时,对造谣、抹黑的行为也要依法严惩
前不久,一幅“为了环保灶台被贴封条”的照片,通过微信、微博等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来真相大白: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整治散乱污企业,对生产经营手续不全的企业采取“先停后治”的措施进行治理。于某某和于某经营的企业,均因手续不全、违法生产被查封,生产设备、电闸被贴了封条。8月20日,于某某将原本贴在机器设备上的封条贴到自家灶台上,用手机拍照发给了于某。于某收到照片后,发送到微信群中。之后,该照片在微信朋友圈中被大量转发。张某将照片配上批评临潼区西泉街道环保工作的煽情文字,在新浪微博发布。
临潼区西泉街道办就网上流传的图文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查明真相。最终,3人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政府环保行政监管执法欢迎社会公众的监督。在大量的环境监管执法中,确实有执法程序不严谨甚至乱作为的现象。对此,法律法规赋予了行政相对人正当的救济权利: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政府12345服务热线、环保12369举报电话、政府官方网站投诉和举报;通过打电话、写信向纪委、监察委反映情况。这些渠道是畅通的,对公众提出的诉求,政府和有关部门会认真办理。
环保执法离不开正当监督,但容不得抹黑。抹黑环保执法、传播相关谣言,扰乱视听,激化矛盾,会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造成严重干扰。在保护公众正当监督权利的同时,对造谣、抹黑的行为也要依法严惩。“灶台被贴封条”谣言传播事件再度敲响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违法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为了环保灶台被贴封条”“因污染环境油泼面禁止泼油”……对这类稀奇古怪、吸引眼球的“新闻”,我们还是应擦亮眼睛,在信以为真或点击发送键之前,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在网络世界里,往往“有图未必有真相”。在人为刻意制造的假象面前,那几乎乱真的“图”就是骗人的道具。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等违法行为,才是客观理性、负责任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关于环保执法的谣言广泛流传,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人们对环保“一刀切”行为的担忧,这提醒环保执法者善用和慎用手中的权力,努力让环保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术,绝不只是对环保违法企业罚款、查封、关停,更不是要大量关掉产生污染物的实体企业。环保执法者要在坚持铁腕治污、铁面执法的同时,摸清企业的环保需求,提供精心周到的服务,为企业合法生产、达标排放提供帮助。在环保执法的过程中,应当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也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助力企业解决环境问题,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人民日报》( 2018年09月01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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