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论政:“互联网+”带来司法质效双提升
原标题:人民日报论政:“互联网+”带来司法质效双提升
前不久,昆明市官渡监狱进行了一次审判员不在现场的特殊庭审。通过在官渡监狱安装的数字化法庭设备,监狱端与法院端远程连接,办案法官与检察官、刑罚执行机关工作人员、服刑人员通过实时音视频对话庭审。
而在过去,因为关押犯人出监风险较大,云南省法院系统采取的是到各监狱巡回开庭。云南省地形复杂,监狱位置分散,巡回开庭耗时耗物耗力。随着互联网联通代替人员流动,如今,法官、检察官、狱警、罪犯在不同地域空间也可以进行交流、对话,大大节约了外出办案的时间和成本。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也便于今后追溯监督。
实施立案登记制,案件数量大量增加。在审判一线,笔者时常听到这样的抱怨:案多人少,人手不够;有的单位一提建议便是“增加人手”。如今,通信、技术手段改进了,“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更多办法。
在云南,以前人工立一个案40分钟,现在电子立案只要5分钟;科技法庭的庭审语音识别正确率达到97%以上,庭审时间平均缩短两三成;刑事简案快审系统,可以自动引用、排列、归纳和分析全要素案件数据,一键生成应诉通知书等制式文书,自动生成包括“本院认为”部分的判决书,辅助法官快速批量办案。技术的进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通过积极探索“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面结合、深度应用,不仅可以实现从立案、分案、办案、庭审、文书撰写、结案、归档、司法公开的全流程网上办理,而且可以实现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和庭审直播。
“互联网+”不是技术的堆砌,而是思维方式的转变。建设智慧法院,离不开自上而下推进,也离不开自下而上反映司法一线对技术的需求。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前,云南部分州市法院也曾有过探索,为了避免分头建设后期无法有效衔接,云南省高院统一全省智慧法院建设标准,避免了重复建设造成不必要浪费。不管是电子立案还是庭审语音识别,针对的恰恰是司法审判人员面临的难点;推行网上办案后,一旦判决结果与全国同类判决文书的结果偏离幅度超过30%到50%时,判决文书将无法通过智能系统的“审核”自动生成,这有助于规避同案不同判,也符合公众对公正审判的期盼。
需要指出的是,建设智慧法院,不仅是法院一家的事,没有公安、检察院和司法行政等部门的配合,同样难以顺利推进。以刑事简案快审为例,如果前期10多件案件分别由不同检察官负责,法院要庭审时,检察官却不一定有时间,想快也快不起来。只有各有关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同频共振,“互联网+”才能行稳致远。
《人民日报》( 2018年08月29日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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