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精准解决痛堵难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推行“放管服”改革30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对准纳税人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再深化、再加油,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准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鼓励多地先行先试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方式
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2017年7月,税务总局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税务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
“一年来,各试点单位围绕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共制定350条先行先试措施,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
例如试点单位通过加快信息系统的集成整合,实现系统间的功能整合、数据互通、一体运维,有效减轻了税企双方负担:上海市税务部门推行要素申报,建立“防伪税控系统”与“金税三期系统”的数据集成,实现申报数据的自动归类和自动填写;广州市税务部门推行一般纳税人“一键申报”,自动生成申报表,将申报准备时间从20分钟压缩至5分钟……
此外,各试点单位还创新推出“自主有税申报”、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掌上缴税”等举措,实现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
为进一步发挥试点引领效应,《通知》要求,今年9月底前,在5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再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等12省(区、市)税务局作为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通知》明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要勇于创新,大胆示范,推出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办税便利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精准解决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办税便利化
依托“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此次《通知》围绕纳税人痛感最强烈的事项,提出推进首次申领发票1日办结、压缩房地产交易办税时间等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度。
——推进首次申领发票1日办结。
税务总局把提高发票服务效率作为根治办税服务厅拥堵的关键,《通知》提出今年10月底前,试点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高效便利的征管信息系统是优化纳税服务、管控税收风险、规范税收执法的“主支撑”。为给纳税人创造更好更优的办税体验,《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通过优化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提供免填单服务,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说。
——压缩房地产交易办税时间。
针对纳税人希望避免“数据反复填”等方面的需求,《通知》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此外,《通知》还要求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开放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接口,推动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减企业纳税时间。
“《通知》提出的举措紧扣纳税人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具有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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