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检察蓝”绘就英烈保护色 海南检察机关立案4起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
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赋予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
自该法实施以来,海南海口、琼海、万宁等地检察院迅速行动,加强对辖区英雄烈士纪念园以及展馆的走访排查,善于从网络媒体上获取案件线索信息,目前已立案4起英烈保护领域线索立案审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积极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落实,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效捍卫了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
制止通过网络诋毁英烈形象不良言论
今年以来,海口市检察院指派专人不定期登录各大社交平台网站,运用互联网信息搜索技术,采用设置关键词等技术手段,浏览检索相关信息,搜集涉及英烈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据介绍,通过认真梳理、排查发现在天涯社区等相关网站发现有人撰文或发帖污蔑、歪曲雷锋和李向群等英雄烈士的光辉形象的案件线索,且不断出现跟帖,产生恶劣影响,海口市公安局怠于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7月6日,海口中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并向海口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天涯社区等网络非法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净化网络环境,责令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涯社区上述污蔑英雄烈士名誉的违法贴文予以删除,并依法对在天涯社区传播上述贴文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行政处罚,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对恶意侵害英雄肖像行为督促整治
琼海市检察院排查发现,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善集园(杨善集烈士纪念园)内的琼海人杰墙上存在对周士第(上将)、卢胜(中将)等英雄头像进行恶意破坏、毁损行为。
今年5月28日,琼海市检察院分别向琼海市民政局、琼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决制止在善集园内恶意破坏、污损英雄肖像的行为,并对被破坏的琼海人杰墙上的英雄肖像进行修复,要求撤销王文明烈士纪念园内的垃圾存放点。
对此,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认真开展排查整改。经过整改,琼海市王文明烈士纪念园内的垃圾存放点已被撤销,琼海市杨善集纪念园内琼海人杰墙上被破坏、损毁的周士第、卢胜等英雄头像已经得到修复,相关部门还指派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巡查,强化监管责任,确保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维护好英烈园区及展馆庄严肃穆
万宁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与和乐检察室干警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查明了万宁市革命烈士陵园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管理不力,园区内长期存在赌博等违法行为,还存在噪音扰民、从事与瞻仰烈士无关的娱乐活动等现象。
而且,位于后安镇的阎克林等四位革命烈士纪念园烈士墓疏于管理,杂草丛生,纪念园内花篮、垃圾随地丢弃。
万宁市检察院针对园区疏于管理等问题分别向市民政局、市文体局和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上述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万宁市民政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专人进行巡查,对万宁市革命烈士陵园园区内秩序进行维护,目前已经禁止市民进入园区跳广场舞。7月17日,万宁市公安局对园区内非法赌博行为进行了打击,对一名非法赌博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
海南省检察院民行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英雄者,国之干。保护英雄烈士,是每一位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海南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路志强检察长提出的“三多一少”理念,积极整合多方力量督促整改落实,以争取在诉前解决问题,确保监督取得实效,让群众和行政机关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检察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海南省检察机关将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以法之名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用“检察蓝”绘就英烈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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