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18项举措为企业减负 今年预计新增减负500亿元
原标题:上海出台18项举措为企业减负 今年预计新增减负500亿元
人民网上海5月10日电 ( 轩召强 汪双申 ) 2017年,上海市根据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三去一降一补”的总体要求,出台六方面15项政策举措,全年新增减负超过530亿元,2016年和2017年两轮措施合计减负超过1530亿元。记者从5月9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上海将全面贯彻国家降成本总体要求,实施9方面18项政策举措,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预计将新增减负500亿元左右,另清退保证金约142亿元。
据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马春雷介绍,今年,上海将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的“三去一降一补”,从全面落实国家新要求、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制度创新优化环境三个方面,全面贯彻国家降成本总体要求。其中,9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降低税收负担、降低政府性基金征收水平、降低收费负担、降低人工成本、降低物流成本、降低能源成本、降低融资及资金周转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探索区域试点。
其中,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方面,上海自今年5月1日起,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此外,上海还采取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实施部分企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一次性退还等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今年年底前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马春雷表示,上海还将落实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的7项减税措施,包括提高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等。
对于上海降低地方性行政性收费后如何保障原先权益问题,上海市财政局巡视员袁白薇表示,本次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之后,市、区两级财政将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统筹安排相关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政府的管理职能所需要的经费。上海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的收费已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的安排与收入完全脱钩,因此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能的相关经费完全可以得到保障。
上海市税务局总审计师李明透露,截至5月9日,本轮“营改增”减税降负中,共有368户500万以下的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税务部门及时进行了转换辅导,从下个月起就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发票。李明同时提醒,符合转登记的企业,转登记的限定时间是2018年5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此后则不能办理。
记者还了解到,为统筹实施好相关政策,上海市将完善三项工作机制:一是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上海市降成本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综合统筹、整体设计和有序推进;各职能部门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对接,按规定程序推进政策落实落地。二是财政保障机制。实施相关减负措施后,有关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必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审核后通过预算予以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评估测算,及时做好经费安排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是考核评估机制。将减轻企业负担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区两级政府督办范围,市有关部门及各区、试点区域在每季度末将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加强考核检查。减免、缓征等部分阶段性政策,由市主管部门根据政策后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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