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现象明显减少 专家:立法保护有效率
群众参与保护意识显著提高破坏损毁纪念设施行为明显减少专家认为
立法执法宣传合力守护烈士纪念设施
□本报记者 韩丹东
□本报实习生杨雨桐
修建烈士纪念设施,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保护管理,不仅是为了纪念、褒扬英烈,更是为了传承英烈精神,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为此,民政部曾于2013年出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尽管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意义重大,亦有规可循,但近年来仍不时出现破坏、损毁烈士纪念设施事件。
为更好地传承英烈精神,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的工作在不断推进,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看来,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的执法工作将更加有效。
攀爬等行为仍时有发生
在天津市蓟州区盘山脚下,坐落着肃穆庄严的盘山烈士陵园。
为了纪念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革命烈士,1956年,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于当年修建盘山烈士陵园,1957年基本建成。
盘山烈士陵园不仅是革命英烈长眠之地,更是传承英烈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盘山烈士陵园宣教部工作人员刘艳菊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盘山是著名的抗日根据地,发生于此的战役多,烈士也非常多。修建烈士陵园时,当地很多群众义务出工修建,所以当地群众更懂得对长眠于此的烈士的尊重。
“在我工作这么多年中,没有发生过一次蓄意破坏纪念设施的情况。”刘艳菊说,不过,一些不文明行为偶有发生。比如,有的游客随意攀爬雕像,有的游客钻入纪念馆的蜡像中拍照,还有一些乱扔垃圾的情形。
刘艳菊告诉记者,对于此类不文明行为,陵园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一般只能进行制止。同时,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陵园增加了巡逻力量,一方面进行日常的管理工作,一方面也是为了宣传教育。工作人员会告知游客,在这里面不能拍照,也不能攀爬群雕。
盘山烈士陵园的情形并非个案。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年来,蓄意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事件越来越少,倒是随意攀爬等不文明行为不时发生。
那么,对于破坏、损毁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元起举例说,比如,将烈士墓碑踢倒、弄坏纪念标志、在建筑物和纪念碑上乱涂乱画、泼墨汁、泼油漆等行为都算是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对于破坏、污损行为,要视具体行为作出具体判断。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的,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说。
杨建顺说,出现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的情况,首先是认定问题。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可知,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所以,对于破坏、污损行为的认定需要有综合考量,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判断,对重要的事实要全面调查取证、听取相关意见。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实际上是确认破坏、污损的行为,之后要求行为人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多措并举提升保护意识
破坏、损毁烈士纪念设施行为减少,一方面得益于纪念设施管理单位的有序管理,另一方面与参观者的保护意识分不开。
刘艳菊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经过烈士陵园工作人员的努力,群众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意识逐年提高。比如,进入烈士陵园不抽烟、到专门位置祭扫等。
“这些效果不仅得益于宣传力度较大,也得益于日常管理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的制订。”刘艳菊说,比如,烈士陵园门口设有一个大喇叭,会循环播放祭扫规定等。这一点对烈士陵园的保护也有一定帮助。
对此,李元起认为,群众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意识的提高,其中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宣传工作不断加强。报纸、广播和网络等媒介都进行了大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的意识。另一方面,法律制度在不断健全。这几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省、市、县也出台了本地的规范文件。“有了规矩就按照规矩来办事,如果不按规矩办事就追究法律责任。宣传、立法和执法结合起来了”。
“群众对英烈的崇敬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这种意识是长期形成的,我们从小就学习英烈的事迹、学习英烈的精神,有的群众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意识可能差一点,但是对英烈事迹精神的学习意识一直没有减弱过。所以,在出现破坏污损纪念设施的行为、各方面采取措施之后,大家的保护意识提高了。”杨建顺说。
立法推动保护更有效率
2017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规定,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保护英烈的相关法律正在逐步健全,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弘扬和传承英雄烈士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强大的精神力量。”杨建顺说。
杨建顺认为,立法的意义在于,依法保护英烈的名誉和荣誉,依法保护英烈的纪念设施。
“这里所说的保护不是完全情感化的保护,而是要依法保护,这样的保护体现了对长期以来为国家献身的英雄烈士的一种崇敬,也体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杨建顺说,法律的意义就是既能使英烈得到保护,又能引导大家依法来保护、依法推进,这也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
“制定法律,一方面是提高立法位阶,大家对执行力会越来越重视。另一方面,立法从部门规章、国务院行政法规到法律制定的过程中,会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从中做更多地补充,使得规定更严密、更精确,而且各种措施也会更有力,执法手段、执法效果以及法律责任会更完善,对于设施的保护会更有效率。”李元起说。
李元起建议,相关立法出台后,还应抓紧制定配套细则,细化保护措施、保护手段以及法律责任追究等,使其更明确,更加详实有力。执法部门也应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国家制定保护英烈的专门法律,特别及时也特别重要。通过法律实施,一方面能够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群众的爱国热情,这对于提高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都有着巨大的作用。”刘艳菊说。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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